首页
> 大庆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林甸县>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1:04 信息来源:林甸县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育才路西三段路北,邮编:166300,电话:0459-3322911,电子邮箱:gjswzjldx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立足税务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载体,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政务公开管理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办法、通知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重要议题,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全面的部署安排。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主管领导牵头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的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良好工作局面。此外,县局还专门配备了1名思想觉悟高、责任感强、能力全面的同志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靠。

(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县局政务公开工作,县局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重新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了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高。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县局统一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实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丰富政务公开载体

在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子网站政府信息维护更新的同时,县局坚持发挥传统媒介影响力,积极在《中国税务报》、《黑龙江日报》、《大庆日报》、《龙江税务》等主流媒体上发表信息报道,全面宣传税务系统在办税服务、缴费服务、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与成绩成效,切实展现了税务工作实际,树立了税务良好形象。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依托省、市税务局网站、外部网站、县电视台、林甸之声公众号、税企交流群等平台发布税务部门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内容,有效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四)发挥政务公开实效

坚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相关栏目下的内容维护,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努力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阳光、高效、透明,提高了政府信息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针对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和最新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县局安排税务干部进行一对一的政策解读,同时开展预约、延时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更加明显,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完善提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范围,及时跟进、督促、督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完成。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意识。在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地实施内外双向宣传,面向税务干部、社会群众,尤其是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条例》内容及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和方式,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间意识。严格按照各栏目规定时限及时做好相关公开内容的信息维护,减少信息在收集、整理、汇总、上传等环节上的时间,确保广大社会群众及时了解到所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