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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源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08:57 信息来源:肇源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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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大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办法》和《意见》)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肇源县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肇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肇源县奋斗路16号,邮编:166500,电话:0459-8226605,电子邮箱:zyx_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肇源县税务局严格按照《通知》《办法》和《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渠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依法治税和税收宣传工作进行有效结合,有力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流程、丰富内容形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加强对拟公开信息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流程和审查权限,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载体各自的特点,利用其面向公众、严肃正式的特点,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公布涉税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积极与政府部门及相关媒体沟通,将相关政策文件、公告公示和税收工作动态通过肇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肇源新闻公众号公布,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三)回应信息公开工作关切。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加强舆情风险防范,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积极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社保费划转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回应,开展常态化的宣传和更新。针对社会大众的关注焦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税企QQ群等渠道,及时开展政策宣传,针对误传误导信息,主动澄清回应关切,准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严格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绩效考核管理中。定期组织开展本局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逐项对照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逐条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和建议,真正做到以公众需要为导向,以纳税人满意为目的,通过督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9

行政强制

5

0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到申诉举报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方式的创新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本局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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