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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6:49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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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呼玛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围绕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和纳税人关注关切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工作方式,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要求,围绕“放管服”、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事项,按照《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通知要求,明确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服务创新举措,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制作指南二维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滚动大屏幕、宣传栏、公告栏、触摸查询机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和宣传,通过电话、微信、在线视频等“不见面”或下户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覆盖式税收政策推送和操作辅导;将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等常用业务的详细操作流程编制成“网上报税操作指引”印发宣传,方便纳税人学习;举办了12场实体+网络纳税人学堂培训,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免费辅导、税法宣传、政策解读等涉税服务;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充分利用呼玛电视、呼玛之声、呼玛融媒、呼玛政府网站和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联系群等新媒体宣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500余条,扩大税费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同时,加强税务干部的税费政策辅导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税务总局、省局、地区局和本局举办的政策辅导培训班,提升税务干部的工作能力,确保税务干部在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本局无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件。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具体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确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确保上网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平台建设方面。本局充分利用纳税人学校、办税服务场所、微信公众号、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网站、呼玛县政府网站以及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第一时间将总局“非接触式”185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手机APP的线上办税渠道、网上报税操作指南、自助办税终端的操作指引和网上申领发票操作指引向纳税人公布,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全面推行网上办税服务。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在办税服务厅设立LED大屏幕、信息查询机、公示公告板,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2020年,在《黑龙江日报》、《龙江税务》、《东北网》、《大兴安岭日报》等平台发表宣传11篇、大兴安岭电视台发表1篇、呼玛电视台1篇,《大兴安岭税务》和《呼玛河》等微信公众号发表42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本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61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8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6

184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呼玛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展;二是部分公开内容不全面;三是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本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全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增强保密意识,明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创新公开方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管理。按照2021年税收工作要点,将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作为信息公开内容的侧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内容的时限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本局在呼玛政府网站和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道事项。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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