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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4:31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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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指导下,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施行为契机,以推动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创新监管方式为目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税收征管改革、地方经济发展和政府公信力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纳税人关切,促进社会预期稳定。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着眼稳定预期,以服务减税降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本地区经济发展等工作为重点,切实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稿“三同步”要求,大力开展税收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解读宣传。强化多媒体解读,运用动漫、图解、视频、音频等新媒体方式,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税收政策的普适性、通俗化解读。二是开展立体式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依托“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税收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辅导,分级分类开设纳税人学堂,邀请税务干部、专家学者、专业涉税服务从业人员等全方位、多角度阐释政策。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和研判涉税涉费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宣讲政策、澄清误解,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利用12366热线、智能咨询、局长信箱等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

(二)深化权力监督,大力推进五公开,助力税收政策落实。一是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健全公示信息日常更新和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完整、准确公开执法信息项目。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示,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办税流程、文书格式等,保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知情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税收违法行为。二是推进税收政策公开。以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放管服”信息公开、大力开展税收政策公开和宣传。三是推进服务信息公开。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公开,加强对办税服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开展纳税信用评价,通过“纳税人信用信息查询”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加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的组织领导,为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聚焦政务服务,推进新平台发展,优化公开平台体验。规范网站建设。完成市区两级网站的改版升级,推进基层税务机关主动公开目录建设,紧紧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宣传重点创建维护专题专栏,及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

(四)完善制度规范,紧抓新条例落实,提升公开管理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理顺和完善市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之后,迅速将新条例学习纳入局领导学法内容,以上率下带头学法践法。组织新条例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为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解读新条例,帮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条例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公开基础管理。落实公文公开管理要求,建立不公开说明理由制度,对没有说明不公开理由的作退文处理。建立公文动态调整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重新梳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不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5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12.2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优化。

接下来,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部署,进一步加大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发挥各平台集群效应,努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hl-n-tax.gov.cn)子网站齐齐哈尔局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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