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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税务局: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发布时间:2021-01-22 信息来源:绥化市税务部门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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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绥化1月21日讯 (刘舫)绥化市税务局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税收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又有新举措。1月21日,在我市新办纳税人中开始实行专票电子化。

“三大优势”,让纳税人感受便利。领用交付更便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实现“即领即用”。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发票样式更简洁,电子发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包括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等改变,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三个明确”,让纳税人使用放心。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三项服务”,让纳税人减轻负担。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顺利开受电子专票。《绥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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