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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1-10-11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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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21年9月16日

访谈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李兴伟;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总经济师于颖哲

访谈内容:

9月16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税收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税务部门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情况,近期出台的《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服务措施》相关措施和阶段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吴晶晶:各位嘉宾、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主要围绕“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向大家作介绍。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李兴伟;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总经济师于颖哲。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李兴伟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9-16 10:00]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李兴伟: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我代表省税务局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做出了2021-2025年分三个阶段系统化推进改革的制度安排,初步搭建起我省新发展阶段税收治理现代化的体系框架,促进税收治理实现从“合作”“合并”向“合成”迈进,为发挥好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省税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意见》和《方案》的学习贯彻,围绕“带好队伍、干好税务”,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着力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推动构建我省税收领域的“四新”体系。

一是着力建设以“规范性”为特征的精确税务执法新体系。围绕健全税收法治体系,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进一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科学实施有效监管。聚焦政策落实和规范执法,建立常态化风险扫描机制。比如:我们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是着力建设以“便捷性”为特征的精细税费服务新体系。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部门间业务“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一线通答”,稳步实现纳税申报“一表申报”“一键申报”“预填申报”,深入落实企业事项“网上办”、个人事项“掌上办”、特殊群体“特殊办,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创新税费服务个性化措施,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个性需求,实现办税缴费事项精准提醒、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线上服务精准提供。比如:我们将推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抵税“一键办理”、小微企业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请退税”,让办税缴费更便利、更智能。

三是着力建设以“精准性”为特征的精准税务监管新体系。通过科技强税提升质效,提高税费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完善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比如:我们将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高信用纳税人给予更多便利,为A级纳税人提供专家服务;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管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

四是着力建设以“协同性”为特征的精诚税收共治新体系。加强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发挥行业协会和涉税中介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维护好经济税收秩序。比如:我们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在打虚打骗、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攥紧拳头协同发力,共同绘就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同心圆”。

可以说《方案》既是落实《意见》中“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目标要求的实践路径,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重要民心工程。我们始终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作为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提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黑龙江省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使改革成效触手可及、感同身受。

《措施》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围绕税收服务发展,从“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落实税收优惠、办好一件事、提供个性服务”5个方面提出16条服务措施,全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减少纳税次数方面。实施主附税费种、财产行为税10税合并申报,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期、推行非税收入“一键申报”,进一步缩短办税时间,节约纳税人办税成本。以“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期”举措为例,纳税人申报次数就由原来的每年月度申报12次或季度申报4次减少至每年只申报1次,纳税次数大幅下降。

——在压缩纳税时间方面。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纸质发票“线上申请、包邮配送”服务;推行“简事快办”、增值税留抵退税“报退合一”,优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抵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提升“三方协议”签订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我省营商环境“纳税指标”竞争力。据统计,截至目前,税务部门已累计为纳税人包邮发票27.9万件,纳税人通过“简事快办”窗口平均办税等待时间压缩20%,窗口日平均办理业务量增加9.7%。

——在落实税收优惠方面。优化“网格化”服务,“点对点”宣传辅导,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和热点问题,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实施普惠性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目前,全省税务部门已建立起1754个网格,722个专业化小组,组织6451名网格员对纳税人“点对点”开展宣传辅导,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63项税收优惠政策892万条信息推送。

——在办好“一件事”方面。办好企业开办“一件事”。实行企业开办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次领取营业执照、发票、税务Ukey和印章等资料。现在,新设立商事主体在线上即可同时办理市场监督、税务、公安、人社、银行等多部门的企业开办业务,一次性领取全部开办证照资料,企业开办平均时间由原来的4天缩短到2天。办好企业登记信息变更“一件事”。推行登记变更事项税务免办理,纳税人在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信息后,无需再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信息确认;我给大家对比一下,今年7月份全省共有13441户纳税人进行了31685条税务信息变更,8月份实行信息自动变更后,无需再办理此项业务,纳税人负担明显减轻。办好不动产权登记“一件事”。优化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部门联办、只跑一次。

——在提供个性服务方面。深化“银税互动”合作,9月1日起,省局新版“银税互动平台”已经上线,线上合作银行扩围至16家,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线上平台,足不出户、无需担保即可办理纳税信用贷款业务,实现了“秒申秒贷”;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规上企业”个性化服务互动功能,全面推行税企直通车,实现税收政策一键送,税收风险即刻知,企业疑难实时解。

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全省税务系统将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锐意进取,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全力打造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铺路搭桥,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税务力量!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9-16 10:19]

吴晶晶:谢谢李兴伟副局长的情况介绍。接下来是答问环节,有问题的记者有问题可以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9-16 10:19]

东北网记者:《意见》中强调了“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理念,《方案》中也提出了要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实施精准监管,请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其中的内涵,这一举措将会带给纳税人缴费人怎样的切身体验?[9-16 10:21]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总经济师于颖哲: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您的提问!为促进纳税人缴费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方案》提出了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探索实践“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推动征管服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精准,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便利办税“全程无感”。此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部分纳税人最大的感受将是“无感”。“无感”将体现在进一步丰富的“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模式上;“无感”也将体现在一系列免办、免申请服务措施上;“无感”更将体现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拓展,数字化、智慧化带来更多事项自动化办理上。进一步推动涉税涉费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间,大幅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和效率。二是及时提醒“轻微有感”。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经营状况也处于动态变化中,其风险和信用评价也将随之动态变化。比如企业在高信用、低风险期间,享受不打扰的“无感”待遇,但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风险因素可能会上升、信用评级也将受到影响。因此,有些企业的风险可能是暂时的、可控的,经过提醒纠正就可以恢复信用评级。一家存在风险的企业经营者,会先在手机上即时收到税务部门推送的提醒信息,如果再严重一些,可能会接到约谈通知。这些管理细节的设置,是在不打扰的基础上,让纳税人缴费人“轻微有感”,最终目的是帮助企业回归正常经营。三是违法惩处“必有痛感”。税收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征纳就有博弈。因此,《方案》特别强调,“将风险高的纳税人作为随机选案的主要对象;加大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惩处力度会让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真正有“痛感”。从“全程无感”“轻微有感”,到“必有痛感”,充分体现了“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管理理念和要求,也必将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与获得感。[9-16 10:31]

黑龙江电视台记者:我们都知道,要做好税收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此次出台的《方案》提出了要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举措。谢谢![9-16 10:34]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总经济师于颖哲: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心!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收关乎千万家,税收发展靠大家。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帮助,此次《方案》的出台,得到了全省50个中省直单位的大力支持,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一是在互联互通中推动数据协同。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制作税费数据共享清单,明确数据共享标准,建立税费数据校验修复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向省级集中,实现税费信息实时共享,让数据在部门之间“跑起来”,实现信息共享、管理共促、服务共融、税收共治。二是在共享共用中推动信用协同。深化拓展纳税信用共享共用范围,为诚信纳税的市场主体提供多项“增值”服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推动纳税信用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三是在联动配合中推动执法协同。加大税收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成立黑龙江省税警联合作战中心,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办理实施意见,强化涉税司法保障,推动税收治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联动”的转变。[9-16 10:39]

哈尔滨日报记者:新发布的《黑龙江省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服务措施》中,有“16条服务措施”将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好的办税体验。请介绍一下,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中,税务部门在个性化服务方面进行了哪些创新?[9-16 10:54]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李兴伟: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六稳”“六保”,创新服务举措,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一是支持“百大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税收服务专班,组建税收专家辅导团队,紧盯全省重点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推出10条“百大项目”税费服务措施,助力龙江“百大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运营。二是优化“规上企业”专项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加强与“规上企业”征纳互动,实现“税费政策一键送、税收风险即刻知、企业疑难实时解”。三是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题行动,推出“惠苗政策进万家”“助苗服务优体验”“护苗成长促发展”三大类主题活动,12项、34条服务措施,针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等“专精特新”企业推出税收定制服务模式,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服务。四是助推自贸区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出台我省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措施,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无税不申报”、压缩相关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减少管理审批层级、推行100万元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先准后核”等,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优化办税流程,支持我省自贸试验区发展,打造自贸试验区集约化、便捷化、信息化、和谐化税收营商环境。[9-16 11:05]

吴晶晶:谢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两位嘉宾的情况介绍。今天的答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真诚的欢迎媒体界的朋友们持续关注、深入报道我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务实举措和进展成效,让更多企业了解和享有这些惠企政策,助推我省营商环境水美鱼肥、土沃稻香。本场发布会的相关素材,请大家在会后通过我们提供的二维码获取。最后,再次感谢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9-1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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