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鸡西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区县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部分涉税业务办理时限承诺

发布时间:2021-10-21 17:04 信息来源:鸡西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全市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不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现就部分涉税业务办理时限做出承诺。

依据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全市税务机关承诺在原办理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下列涉税事项的办理时限,具体如下:

一、信息报告类事项

除解除相关人员关系中,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其他信息报告类涉税事项全部即时办结。

二、发票办理类事项

(一)发票票种核定

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即时办结。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不能当场作决定的,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发票领用、验旧、缴销、代开

即时办结。

三、退(抵)税办理类事项

(一)误收多缴退抵税

1、税务机关发现的,5日内办结。

2、纳税人自行发现的,15日内办结。

(二)入库减免退抵税

1、税务机关发现的,5日内办结。

2、纳税人自行发现的,15日内办结;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退抵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1、税务机关发现的,5日内办结。

2、纳税人自行发现的,15日内办结。

(四)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车辆购置税退税

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车船税退抵税

10日内办结。

上述退(抵)税事项办理时限均为自税务机关发现或纳税人申请之日起至提交到当地国库部门的时间。

以上承诺请全市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监督。

监督服务电话:

鸡西市税务局 :0467-2870097

鸡东县税务局:0467-5591108

密山市税务局:0467-5227183

虎林市税务局:0467-5893019

鸡冠区税务局:0467-2878342

恒山区税务局:0467-2552029

滴道区税务局:0467-2579027

城子河区税务局:0467-2422555

梨树区税务局:0467-2481055

麻山区税务局:0467-2492757

兴凯湖税务局:0467-2877373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