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文书字轨 |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委托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起 | 代征期限止 |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
| 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 1 | 七新税 委 〔2021〕 1 号 | 新兴邮政委托代征111 | 158****8806 | 李月 | 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山街道 | 158****8806 | 新兴区管辖范围内需要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自然人 | 2021/10/1 | 2022/03/31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 增值税 按销售额(不含税,下同)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代征单位所在地确定适用税率,市区按增值税额的7%、县城和镇按5%,其他地区按1%,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 按增值税额的2%,个人所得税 生产经营所得按照销售额的1.3%(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财产租赁(不动产除外)所得按照收入额的20%征收(具体扣除或加成征收依据国家规定计算),印花税 计税依据按照税法规定,税率按照应税合同类型不同依法分别确定 |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新兴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