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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黑龙江:阶段性缓税为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1-11-18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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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哈尔滨11月17日消息(记者马俊玮 实习生黄雪松)11月1日起,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在黑龙江省落地实施,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实现的税款,实行阶段性缓缴。

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

据悉,此次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经测算,黑龙江省约有99.6%的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可以享受政策红利,缓解资金压力。

“国家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出台的缓税政策对我们来说犹如‘久旱逢甘雨’,近段时间由于商品混凝土销售量下滑,公司资金严重不足,这次缓缴的47万多税费让我们可以先发工资,再购置生产材料,企业就能进入良性循环,我们也就不愁了。”齐齐哈尔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张哲维感慨地说。

黑龙江省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做到应知尽知,办理方便快捷。

黑龙江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税务总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优化配置,黑龙江省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对电子税务局进行改造升级、系统联调和业务测试,打造“申报即享受”缓税办理流程。当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缴税时,电子税务局会自动提示有关政策规定,自动引导直达缓税申请模块,经纳税人确认后,自动办理延期3个月,“三个自动”简化了办理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纳税人的直接感受就是“申报即享受”。

截至11月15日,已有4730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了延缓缴纳税费。

下一步,黑龙江省各级税务机关将确保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落实落靠见到实效,有力支持黑龙江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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