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阳明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阳明税送达公告〔2021〕1号
牡丹江市阳明区移动通信阳明指定专营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1003MA19A8A58G)等3户纳税人:
你单位申报收入与发票开具金额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费)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以下纳税人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费)款。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书 | 税务机关地址 | 税务机关电话 |
1 | 牡丹江市阳明区移动通信阳明指定专营店 | 92231003MA19A8A58G | 《税务事项通知书》 牡阳税通〔2021〕202112154号 | 牡丹江市太平路76号
| 0453-629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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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牡丹江市阳明区天和沙石加工厂 | 92231003MA19C1YF4W | 《税务事项通知书》 牡阳税通〔2021〕13128号
| 牡丹江市铁岭镇护路街8号 | 0453-6394557 |
3 | 牡丹江市阳明区永和沙石经销处 | 23101119******061702 | 《税务事项通知书》 牡阳税通〔2021〕13129号
| 牡丹江市铁岭镇护路街8号 | 0453-6394557 |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阳明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