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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税动力”打造企业创新“驱动力”

发布时间:2021-11-22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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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政策,明确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展至前三季度,这是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企业可提前享受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等有关政策的再次升级。此次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增加、范围扩大,将更有力地激发企业投入科技研发的积极性,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技术创新、研发创造增添了底气和信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简单地说,就是在企业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今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相当于制造业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200万元。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企业须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此次新政策实施后,企业在今年10月就可提前享受到有关优惠,因此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现金流,缓解制造业企业资金压力。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防爆电机研发、生产、销售的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企业发生研发费用6700万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前享受到1000多万的现金周转额度。企业财务人员郭文静介绍:“今年有色金属和能源价格上涨,我们资金压力特别大,税务部门主动辅助兑现税收优惠政策,用真金白银的减税换来企业发展的活力,让我们更大力度投入研发,推动了产品更新换代。”

装备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黑龙江省承担国之重器研发制造任务的重点制造业企业来说,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再次提级加力,并且在当季就能享受,这一双重利好税收政策有力提振了企业加大研发力度的信心和决心。

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是中国中车货车业务板块的支柱企业,近年来受全球市场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尤其突出。税收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减负效应,2018年到2020年公司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累计少缴税金超过3亿元。今年10月企业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直接少缴税金约2000万元,“税动力”不仅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也成为了企业创新发展的“驱动力”。

“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给我们未来发展增加了动力,促进了企业产品研发和优化技术工艺路线能力,产品科技含量的提升直接体现在对外产品市场竞价优势中,对于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刘波介绍。

全省税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通过大数据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深入挖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潜力,对制造业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式团队服务,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2021年3季度,我省共有1205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达38.59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9.65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570户,100%加计扣除金额达30.56亿元,有力地激发了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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