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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网站】我省减税降费再加力 惠企利民不停歇

发布时间:2021-11-22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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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我省在权限内加大减税力度,各地各部门扛起政治责任,狠抓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释放政策效应,全力赋能企业和民生发展。

政策加码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国家在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税费优惠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国家连续性和递进性的优惠政策,让企业真正得到了实惠,2021年1-9月(属期)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7.92亿元。

回应期盼 按税法授权下限确定契税税率

我省在税收权限内,全力为市场主体减负。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将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下调至税法下限3%,即住房延续3%税率(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1%、1.5%、2%优惠税率);单位承受住房、居民承受赠与住房,以及非住房、土地税率由5%下降至3%,预计全年为全省纳税人减轻契税负担15亿元左右。

缓交税费 帮助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国家已发文明确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以上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以上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此政策将有效缓解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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