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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税务局“四项举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责

发布时间:2021-12-17 15:53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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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税务局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共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密切跟踪关注环境保护税各项工作进展和政策执行情况,对涉及企业及时进行政策指导。

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区局积极同南山区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接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保障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运转顺畅。

三是落实复核督导。对纳税申报数据异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情况及时复核,联合区环保等部门实地调查取证,并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税法内容解读及相关政策辅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提高纳税人自主申报能力。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以来,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的企业开展政策培训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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