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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客户端】智慧升级、协同联动 | 黑龙江省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12-17 16:04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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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黑龙江省税务系统紧紧围绕“合”这个支点、“智”这个重点、“精”这个落点,在组织推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惠企利民添便利上做文章,在综合治税提效能上求突破,在服务大局有作为上见实效,深入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在龙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精心部署实施,改革攻坚任务担起来

《意见》下发后,黑龙江省税务系统通过召开各级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局长谈、党委学、部门商、青年研、网页展、问卷考、短片析、征文议、培训讲、重点督”10项学习活动,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推进《意见》学习贯彻工作,起到了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奋进力量的作用。

与此同时,相继推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收新闻发布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行时”系列报道,举办“税收助力龙江民营经济发展恳谈会”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成果评审会等活动,打造“红丽税务工作室”“税小滴”“税小帮”等特色服务品牌,招募1278名税务体验师现场体验办税感觉,营造了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斌表示,黑龙江省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充分体现了税务担当和为民情怀。

为了使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黑龙江省税务局第一时间成立《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致力建立横向到各相关厅局,纵向到各市(地)局的联络互通机制,实现了“条块互动、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工作规则》、《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分工》及《工作台账》,做到了对标对表、挂图作战、销号推进。同时,对改革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跟进式督导,采取“横向+纵向”“实地+远程”方式,紧扣节点,下抓两级,跟踪问效,保证了《意见》落实不跑粗、不空转、不落项。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较早出台《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纳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和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省政府成立48个中省直单位为成员的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智慧再造升级,税收营商环境优起来

在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黑龙江省税务局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在便利度、满意度、精准度“三度”上聚焦发力,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

多措并举升级便利服务体系。开展信息化资源摸底和规划管控试点,集成特色软件,打通系统壁垒,为优化税费服务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率先在全国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自然人“掌上”自行代开服务,这一功能推出以来,自然人掌上办理代开发票业务3.2万笔,占全部办理量的21%。推行“精准提醒直达办、预先提醒提前办、即时提醒一键办”,“先准后核”“后台变前台”的办税缴费方式,97%的涉税(费)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结。全省办税服务场所设置特殊人群绿色通道183个,推动税务服务个性化转型。推行标准版国际贸易办理出口退税“单一窗口”,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457万元。优化升级“税信贷”网上一站式办理和“一户归集、一线通达、一网通办、自动校验、免审直达”服务措施,着力塑造精细服务的税务新品牌,今年前三季度纳税人通过“税信贷”办理贷款31.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金额23.8亿元,切实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跳起摸高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前沿理念,对标国家发改委倡导的最优做法,结合实际推出“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落实税收优惠、办好‘一件事’、提供个性服务”5方面16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印发,联合17个中省直部门共同推进落实。其中,登记变更事项税务免办理为全国首创,预计全年为纳税人节省办税时间12万小时,企业开办线上“一表填报”、“简事快办”等4项服务举措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增值税留抵退税“报退合一”等11项服务举措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优化龙江营商环境贡献了税务力量。日前,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和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合印发文件,授予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首届“龙江诚信之星”(十佳)称号。

精准监管防范企业税收风险。对税收风险实施扎口管理,动态推送清单,筑牢风险防线。建立“动态信用+数据应用+指标监控+差异应对”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清单化、平台化、智能化”监管模式,今年以来,对D级纳税人加强监管检查,通过疑点识别和风险提醒应对,指导纳税人自行入库税款及滞纳金,指导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税收风险。强化内外部数据归集和应用,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打造“有温度”的税收法治环境。

协同联动突破,综合治税提效动起来

黑龙江省税务局紧紧抓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这个契机,加强与外部门的互联互通、密切配合,拓展合作项目,共享信息资源,凝聚了税收治理合力,提高了综合治税效能。

依托《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和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制作数据共享清单,确立36个部门174类税费数据共享职责,为做好综合治税奠定了坚实的数据信息和技术基础。协同营商部门实行身份信息“一网认证”,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涉税事项107个、“全省事”APP对接涉税事项34个。对接人社、医保和各商业银行,推进企业社保费缴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协同省财政厅推动新划转非税收入征缴明细信息实现部门间实时交换,让数据在部门之间“跑起来”,实现信息共享、管理共促、服务共融、税收共治。

对存在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为诚信纳税市场主体提供“增值”服务,公告A级纳税人3.67万户,办理绿色通道事项3088笔。联合营商部门,依托“信用中国(黑龙江)”共享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2200余条,推动纳税信用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税收联合执法工作力度,签署《黑龙江省税警联合作战中心建设方案》,成立税警联合作战中心,建设应用“税警合作平台”,推进联合打虚打骗工作常态化。另外,黑龙江省税务局还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实施意见,强化涉税司法保障。

服务发展大局,税收职能作用强起来

黑龙江省税务局自觉把税收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进一步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始终把税收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前三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7.92亿元。采取系统后台自动确认符合条件企业、申报自动缓缴、到期自动恢复“三个自动”,全面落实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税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截至目前,共办理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税5160户,涉及金额4.5亿元。

坚持透过税收看经济、立足税收看全局,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全省重大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经济税收专题分析,常态化开展产业行业对比分析,今年以来,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分析报告235篇,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提供参考。尤其是聚焦黑龙江省“百大项目”发挥职能作用,紧盯全省重点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制定“全过程‘贴身’服务、优惠政策分户指南、点对点精准辅导”等10项措施,提供税费服务集成包,保障项目落地和建设运营,为振兴发展增添动力。截至目前,已成功对接218个,占全省“百大项目”数量的72%,有力助推了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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