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推进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
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主要负责人带头引领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学法纪、守法纪方面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二)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2020年1月进行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新公务员法》;2020年7月进行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心组成员进行了集中研讨发言;2020年12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中心组成员都表示要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责任。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做学法的模范,带头学习法律、知晓法律,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2020年,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有效推进成立和发挥好内控、收入质量、征管质量、数据应用专班作用,加强对下管理与业务指导。
(三)严格依法征税
牢牢守住组织收入“三条红线”,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该征的税费征到位,不搞集中清欠等违反上级要求的行为,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形势及企业经营状况,开展宏观和微观税收分析,准确判断收入着力点,及时采取措施,掌握税源变化。市局党委提出的“抓住指标牵动收入,抓住税源分析收入,抓住大企业和重点行业保障收入,抓住欠税和新增税收弥补收入,抓住稽查案件促进收入,抓住管理规范收入”六项措施,精心谋划推进思路,采取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举措,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积极调动各单位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克服疫情和减税政策带来的影响,全年实现税收收入106.7亿元,同比下降0.9%,减收0.9亿元,增幅在全省排名第2位,超市政府调整后收入目标8.3个百分点,如还原减税政策、非即期收入影响,可比口径收入增长8.7%。
(四)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战略,采取实打实、硬碰硬措施,坚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与强化征管、优化服务同实施、同推进,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整合法律资源,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工作使用制度,为税收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切实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七)完成《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定工作
全面完成市级和推动县(市)、区级《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定工作。其中市级(含稽查局)共编定七十八项权力和责任清单事项,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公示。及时完成《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增编工作并公示。
(八)完成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工作
完成推送历史数据的审核发布、静态数据的录入、已公布数据检验核对等工作。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平稳上线运行。及时开展了二次对公示数据的录入的专项核查,力求公示信息严肃准确。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8号)。我们认真贯彻执行,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证了从源头上规范税收立法行为和执法依据规范、有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提供准确的政策依据,也为规范税收执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4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照2020年9月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政府行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有关清理程序开始清理工作。
按照2020年5月28日省司法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对照本地、本部门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代政府起草的市政府/市政府办文件),及时按照有关清理程序开始清理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工作情况。通过转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税党委发〔2020〕18号)制定了《各县(市)、区税务局党委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清单》。
(十一)加强合法性审查
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推动建立市级和县市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各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平稳运行。
(十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齐税发〔2018〕96号),明确市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专题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它专项任务。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应同有关局领导协商。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每次党组会均形成会议纪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规范设置办税窗口,科学配置窗口资源
一是结合减税降费重点工作,在不同时期设置社保费收缴业务专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等专业窗口,指定一个综合窗口专门负责处理疑难杂症问题。9月份按照总局、省局关于规范办税服务厅专窗设置及明确办税服务场所相关窗口标识名称和业务范围等通知要求,规范专业类窗口设置,除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和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外,取消其他专窗,加大“一窗通办”推进力度,扩大“综合服务”窗口设置比例。二是根据业务量、业务类别、等候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窗口数量和职能,合理调配窗口资源,防止出现忙闲不均,并为应对窗口拥堵等现象做好应急准备。
(十四)开展办税服务场所工作落实情况集中检查
一是组织人员在对所有办税服务场所开展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各项政策措施在办税服务场所的推进落实情况,掌握纳税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堵痛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改进,坚决杜绝“重布置、轻落实”情况发生。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各分局针对省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纳税服务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禁止出现反复查反复犯现象。
(十五)持续开展减税降费相关纳税服务工作
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先后报送了《2020年市委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总结报告、“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告2篇、《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减税降费及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国家税务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情况自查评估报告》、《2019-2020年减税降费落实情况表》、《2017-2019年主要行业宏观税收负担情况表》、《创新创业活跃度台账》《创新创业专班日常考核登记台账》《双创目标任务表佐证材料》、《国家税务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情况自查评估报告》、《2019年主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2020年主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2017-2019年主要行业宏观税收负担情况表》、《齐齐哈尔市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方案进展情况报告》等减税降费相关工作情况。在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整版刊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措施和税费优惠政策。编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6000份,并发放至各基层局、局内各单位,同时向全市重点企业进行邮寄,并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税总发〔2019〕31号)。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的制度创新;服务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的实践创新;对国家税收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干部正当权益进行一体保护的价值创新。
三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开展。按总局下发的约谈室建设标准,到2020年末,所有基层局全部建成并使用约谈室。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机构职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都发挥了稽查“利剑”作用,2020年度稽查共立案50件,结案70件,结案率140%,入库总额2,315万元,其中自查收入480万元,查补收入1,835万元。维护了公平正义税收秩序,促进了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全力落实疫情征管措施。编发两期《征管工作指南》落实疫情防控征管措施,2020年共办理延期申报112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115户、缓缴税款46782万元,批量办理停业登记98户,减免税款18.7万元,增值税定期定额调减229户,涉及税款106万元,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调减3211户,涉及税款67万元。
三是加大税费管理提升工程工作力度。下发《齐齐哈尔市税务局2020年税费管理提升工程推送问题清单(第1批)》,下发问题数据截止2020年4月末已全部整改完毕。下发《税费管理提升工程工作指导(征管部分)》,进一步明确相关指标的修改路径及方法,提高各县(市)区局错误数据修改的质量和效率。下发《关于税费提升工程征管数据(第5批)完成时限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截止10月末,对省局推送的数据,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全面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在经过调研的基础下发《征管操作规范业务指导》,从九个个方面规范了各县(市)、区局的征管业务操作,进一步提升了各单位《税收征管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
五是进一步优化税务注销工作。进一步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间,制定下发《关于税务注销办理工作的提示》,再次明确容缺注销业务规则,2020年全市共办理即办注销12194户,容缺承诺注销6户,一般注销717户,均未出现注销超期情况。
六是完善“网格化+专业化”管理模式。进行网格优化调整,截止5月27日我市已全部完成优化调整工作,其中:属地管理分局(所)的网格数量由原来的247个调整为217个,联络员人数由原来的619人调整为602人,管辖纳税人数量由原来的128033户调整为120450户;专业化税源管理分组数量由原来的101组调整为96组,管辖纳税人数量由原来的6361户调整为6448户。举办《税源管理部门每月必做事项清单》的业务操作,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联络员工作职能,提升征管质量,打牢征管基础。
七是加大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一是建立常态化业务需求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征集电子税务局业务需求34个,上报省局并据此已完善功能32个,其余功能省局正在优化中。二是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工作机制。制作《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操作视频》发放纳税人,下发《电子税务局业务操作指导》,对电子税务局的系统功能使用进行了明确。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考核工作机制。按月下发《“非接触式”办税情况的通报》,加大对电子税务局的推广使用力度。
八是开展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助力复工复产专项调研工作。
7月份开展全市摸清服务对象底数服务复工复产专项调研工作,截止2020年9月15日,全市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助力复工复产专项调研工作已圆满结束,此次工作共接收省局下发复工复产任务83782条,经过核实正常经营19975条(未办税8307,历史未办税11668)、存续未经营23569条(未办税8289,历史未办税15280)、存续未经营拟注销9428条(未办税2072,历史未办税7356)、查无下落30810条。
九是发挥大数据作用提升工作质量。为发挥大数据作用,集中全市业务和技术骨干成立数据组,利用省局配置的金税三期、电子底账等系统后台查询权限,通过数据库编写数据脚本查找全市税务系统在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增值税发票管理、货劳税管理工作等出现的问题数据。截至目前正在按照《2020年层级执法督察工作指引》,编写涉及我市在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增值税发票管理、货劳税管理4大类共计31项数据指标。
(十八)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增进办税便利度
1.推进信息化,全面提速办税效率。
(1)推进“一网”办税。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应用,拓展线上办税模式,推进188项非接触办税业务,持续落实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发布网上办税清单。与医保局联合开发医保缴费查询软件,实现在市局微信公众号缴纳查询医保费用。
(2)推进网上开具领用发票。推行网上代开、自开发票,推广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推广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行发票领用“网上申领/代开+预约/就近取票、邮寄配送”等多种服务模式,实现发票领用“线上办”“快速达”“不见面”。
(3)推进集成化办税。与多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在全国首创了增量房交易“线上受理-同城通办-自动核税-税费统缴”的全新业务模式,同时将税费统缴功能扩展至全部房地产交易。
2.全面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间。积极推进办税不求人,拓展办税大厅全职能进驻政务大厅,实现82个事项同城通办,使纳税人可就近办理涉税业务;加强自助办税厅建设,实现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实行预审前置,试点建设“三合一”导税台;大力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推行部门联办,委托代办,服务帮办。
3.多措并举做好企业退税工作,简化手续流程,确保及时退税。积极扫清退税障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市局主管局长带队督导退税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在办理其他涉税业务时一并办理退税手续或更正年度申报表、不得在退税前进行评估检查、不同税种可以实现抵欠处理等措施,扫清退税障碍。加强与国库部门沟通与配合,积极与国库沟通,进一步简化统一退库手续,取消报送退库申请审批表、原缴款书复印件等纸质资料。规范业务操作,制作电子退库流程,对退库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时限退库。目前各税费退税均已实现电子退库。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九)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税收巡察与督查内审工作同步开展,于9月至10月完成对讷河、克山、梅里斯、铁锋等4个县(市)区局的常规巡察工作,于11月完成对富裕、依安、拜泉、泰来、富拉尔基、建华等6个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指引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梳理问题,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形成巡察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推动各单位扎实有效整改提升。
(二十)加强行政监督
1.全面开展税收执法“回头看”。根据总局第二督察组在我省检察发现问题的情况通报,在全系统全面开展税收执法“回头看”,并将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上报省局。
2.协助总局远程督导调研工作。按照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在线云调研干部在线测试工作。同时,落实特派办一系列《督导风险提示》工作要求。
3.做好内部审计以及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根据总局、省局2020年内部审计监督重点制定我市2020年审计计划,对4个县、区局开展了层级和专项督察审计,对5个县、区局开展了离任审计,并全部按照省局要求完成录机和工作情况上报工作。
(二十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升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指标体系持续优化健全。按时召开绩效讲评会,对2019年、2020年上半年指标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2020年上半年绩效考评情况通报》下发;以公文形式正式下发个性、共性、系统3套指标及2项规则,6月、9月先后两次优化调整部分考评规则加分项目和部分考评指标,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对重点工作的推动和导向作用。截至目前省局考评市局27个指标,我市绩效管理在全省暂列第3名,实现加分三项分值2.8分(“省级文明窗口”加分0.5,“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加分0.5,龙江县局佐强,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加1.8分(共3分,被省局系统党建处分去1.2分);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考评、处室考评3项指标发生了扣分。市局机关绩效排名前5名的部门为系统党建科、货劳科、第一稽查局、财务管理科、机关党委,加分20项合计4.48分;正风肃纪、数字人事2项指标发生了扣分。市局对县(市)、区局已考评20个指标,暂列前5名的单位为建华、富裕、龙沙、铁锋、克山,提报加分145项合计29.1分;干部管理监督、征管努力程度、安全稳定、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稳定、财产行为税管理7项指标发生了扣分。
二是管理环节注重紧密结合。督促市局各部门与省局对口处室做好沟通,力求考评指标不失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严格履行考评职责,同时针对县(市)、区局对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帮助查找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2.改进质效提升工程工作
强化责任全面落实。按照省局部署和市局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安排,制定下发市局《质效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和问题整改清单,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质效水平。
(二十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为全面掌握全局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状况,问需于纳税人,强化工作反馈,促进税收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齐齐哈尔局增设专人接听12366纳税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每日实时监控新浪舆情APP以及微信公众号留言,此外还面向全社会公布各县区局纳税服务及投诉电话,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回复,从而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此外,甘南县税务局与甘南镇政府共同签署甘南县“税务+社区”网格共建工作备忘录,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网络优势,“税务+社区”网格员实现“无缝隙”对接。定期开展税费政策宣讲、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缴费人咨询问题收集、基础税费征管、“三人两号一址”信息更新等工作。
为深入推进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全面及时准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和扣缴义务人对办税缴费的体验感和服务诉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省局工作部署,11月1日,我市已正式开始运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工作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制度》,对“好差评”评价原则、评价服务标准、评价内容与指标、评价渠道与方式、评价结果运用及岗位职责予以明确,确保“好差评”工作持续顺畅运行。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差评回访核实和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好差评”推进情况和成效已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每个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务必安装使用“好差评”系统,全量采集各地评价数据,综合评判各县(市)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绩效,切实发挥“好差评”结果指导推动工作改进、效能提升的作用。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化管理机制。 按照省局《关于登录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定期录入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的通知》(黑税法便函〔2019〕1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四)我市各县(市)、区局全面完成各自《权责清单》编定工作,为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打好基础
同时依托金三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信息,各单位分级分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开展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公示、维护等工作,完成了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的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二十五)加强宣传辅导,营造和谐税企氛围
1.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4月我局召开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明确了本次宣传月的主题,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齐税函〔2020〕25号),鉴于当前仍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齐齐哈尔局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借助新传媒等多种手段全面开展宣传工作,联合齐齐哈尔市电视台录制五期“税务讲堂”专题节目,并在直播鹤城连续播出,针对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问题做出了解答。为满足更多纳税人需求,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我局联合克山县税务局制作了动漫宣传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指引》,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将税收宣传工作同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纳税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刻录成光盘形式发放至全市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循环播放。还制作了名为《战疫情 促发展 税务春风送暖》的沙画宣传作品振奋人心,诠释“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的宣传主题,并获得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优秀奖。此外,还针对疫情期间纳税人最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采用线上听书APP及线下丰富书友会的互动模式,纳税人通过读书驿站,扫码下载图书,通过音频、视频、图文等形式参与阅读,使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了解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税收优惠政策。
2.多种形式的网络宣传。为更好的适应互联网、移动传播和融媒体发展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宣传质效,我局在积极普及“互联网+税务”办税模式的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开展网络宣传。为了更好地践行“非接触办税”理念,服务纳税人。富裕县税务局创建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间,开展网络直播,现场就纳税人办税过程的痛点难点进行答疑解惑。现已顺利开展网络直播培训13次,解决纳税人办税痛难点17个,累计接受培训纳税人500余人次,受益企业近4000户,宣传范围广泛并收到各界良好反馈。铁锋区税务局则利用YY直播平台开展了一场个人所得税“云培训”,主要内容为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从注册软件到具体操作步骤一一展开,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全方位了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确保纳税人应懂尽懂,会操作,会报税,参加培训人数达300人次。
3.沟通税企听心声。为全面掌握全局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状况,问需于纳税人,强化工作反馈,促进税收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齐齐哈尔局增设专人接听12366纳税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每日实时监控新浪舆情APP以及微信公众号留言,此外还面向全社会公布各县区局纳税服务及投诉电话,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回复,从而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此外,甘南县税务局与甘南镇政府共同签署甘南县“税务+社区”网格共建工作备忘录,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网络优势,“税务+社区”网格员实现“无缝隙”对接。定期开展税费政策宣讲、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缴费人咨询问题收集、基础税费征管、“三人两号一址”信息更新等工作。
4.为实现税费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提醒,携手优化服务举措。我局开展上门服务,指派建华区局税务干部走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宣传讲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近20人参加了此次专题辅导。并现场发放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宣传手册》,公布了区局个税集中办公区和相关管理股咨询电话,方便纳税人随时咨询。此外,还开展“万名税务干部助万企”志愿服务活动,青年税干志愿者们走进企业、工厂和街道,通过网上+上门相结合的“保姆式”宣传辅导,第一时间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送给企业,将税收优惠政策的“大礼包”亲手送到纳税人和缴费人手中。
(二十六)优化服务措施,改善营商环境
认真执行《齐齐哈尔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文件,按照任务分工及完成期限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向市营商局报送我市税务系统2019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配合市营商局印发《齐齐哈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2019-2020)》。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今年先后两次参加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及东北四省营商环境评价的纳税指标填报工作,同时配合其他负责单位完成涉税指标填报。一是组织货劳科、所得税科、稽查局等相关科室业务能手,集中办公,针对指标模拟案例,反复推算综合税负。二是分析研判,精准填报各项指标。结合实际税务工作,如实填写指标涉及的七个税种的申报形式和缴纳次数,实事求是估算纳税人各税种办税环节的综合使用时间,同时积极与外地市税务部门比对并咨询第三方机构,确保评价指标填报准确不失分。三是积极与我局的指标配合单位--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医保局沟通协调,对部门问卷内涉及公积金业务办理部分请求支持。鉴于我局同时又是其他三个一级指标的填报配合单位,分别配合市场监督局、不动产登记部门、海关三个单位的指标填报工作。我局第一时间提供佐证、提交办理时限、计算相关税费等,协助其指标顺利填报。四是做好我市辖区企业问卷指标填报的辅导工作。五是根据评价结果作好结果应用,持续完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做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制发我市《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在省局4类15项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细化出包括规范办税服务、推进便利办税、深化宣传辅导、做好维权工作等内容的30个具体措施;同时在省局推送的第1批25条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2条问题清单,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并反馈。
(二十七)大力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开放日”活动
1.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在市、县两级税务部门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派员实行集中办公,市局集中办公人员16人,17个基层局集中办公人员69人。统一建立并施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问题处理备案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定点联系服务机制和“三报”制度(简报、专报、通报)、每日例会制度和减税降费联络员制度。全市组建117个减税降费微信群,通过“两微一端”、税务内外网发布减税降费信息,涵盖企业1.5万户。发放《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明白卡》11.5万份、《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明白册》0.9万份,其它减税降费税收宣传资料6.7万份,制作主题宣传片9个。全市定点联系企业775户,开展调研走访3轮,调研纳税人2,000余户次。开展各类内部减税降费培训89次,培训干部0.6万人次。市局与区县局联动,保证了红利零盲区,政策全覆盖。极大的提升了纳税人的满足感与获得感,举办减税降费辅导93场,辅导企业0.9万户,辅导财务人员0.9万人次。
2.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税务注销,落实“承诺制”注销管理、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提供“套餐式”服务、“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相关工作,对于因税务人员的责任造成纳税人超期注销的将严肃追究各县(市)区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落实错峰申报机制,细化错峰申报计划,提供导税预审服务,为纳税人实行办前提醒纠错,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在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公众号“我要办”中开通“预约排队”功能,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畅行时段。
3.合力协同共治开创携手共进新局面。持续清理涉税“黑中介”,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思想意识,自觉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我局结合各项宣传辅导工作,进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宣传,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思想意识。
4.分级开展“税务开放日”活动。采取 “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现场访谈、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举办税收政策宣讲会、深入分局(所)交流、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零距离接近服务纳税人。4月1日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志民带队走进93108部队,开展“税法进军营”政策宣讲活动;4月12日,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携手举办的“鹤城青年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讲座暨税务开放日”活动,培训讲师为广大青年讲解青年创业就业需要注意的涉税事项和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等优惠政策,围绕广大青年最关心的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进行现场辅导答疑。部分县(市)区局在妇女节之际,与妇联联合组织参观、座谈等活动,让女性纳税人深入办税服务厅体验征纳双方角色互换、赠送“明白卡”、参观办税服务厅,零距离感受税收工作,现场征集纳税人涉税需求,与税务干部互动交流,增进对税务机关的理解和认可。
5.制作可匿名反馈的电子调查问卷,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税咨询微信群等税企沟通平台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二维码,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送税法进校园,录制“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参加全省评比。借助互联网,通过微信群、QQ群等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让纳税人能够实时了解到减税降费新政策。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八)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执行党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共计集中学习32余次,系统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行政诉讼法》《外商投资法》《民法典》《资源税法》等法律法规。
(二十九)有效配置法制审核人员
各县(市)、区局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明确本级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确保与税务执法实际和执法要求相适应,遵循了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定法制审核机构,有效配置法制审核人员并达到配置比例(有公职律师的单位均将公职律师列入)。
(三十)法治教育培训
1.扎实开展疫情期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减免税优惠政策培训工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局发挥主观能动性、上下联动,积极探索使用微信学习群、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钉钉办公软件等在线学习工具,打造在线学习主阵地,确保学习培训的时效性,增强培训的交流互动性,切实保证学习培训工作强质增效。
2.持续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兴税”平台的注册激活工作,注册率达到100%,鼓励引导干部使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自学。二是开展好数字人事“两测”的备考工作,为系统参考人员订购教材,组织“两测”线上培训。三是创新培训形式,截至11月末,全系统组织线上培训429次,培训人员36213人次。四是充分考虑受训人员实际和培训需要,调动基层局积极性,开展特色培训,“金税官说法”、“小康疫路税月相伴”、“长授税技”等主题突出特色培训,取得良好实效。
3.大力开展比武练兵。一是在全员练兵的基础上,指导各(市)、区局开展业务大比武活动,选拔业务骨干参加市级比武。二是组织行政管理岗、征管评估岗、税务稽查岗、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岗、信息技术岗5个类别(岗位)市级业务大比武,选拔市级骨干参加省级比武。三是组织赛前集训,对参加省级大比武的56名选手进行为期1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进一步提升参赛选手的知识水平和竞赛技能。四是组织市级骨干参加省局比武,除稽查岗成绩尚未公布,其它四个岗位均取得较好位次。年末将依据年初绩效考核方案,对各单位练兵比武成绩进行排名通报、表彰加分。
(三十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市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和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我市税务执法水平,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实施《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9〕104号)为确保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税收执法水平稳定提升,按照省局统一布置,我局积极备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强调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与绩效考评工作挂钩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组织参考人员210多人参加了考前培训辅导。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由法制部门牵头,同时协调人事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合力做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前各项工作。2020年度202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1人员通过,通过率99.5%。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三十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根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我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将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坚持党组对为“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领导作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2021年2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