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之规定,现将2021年2月份认定的“非正常户”名单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
2月非正常公告(高新).xlsx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
2021年2月3日
松北区税务局2021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之规定,现将2021年2月份认定的“非正常户”名单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
2月非正常公告(高新).xlsx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