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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税务局落实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渠道

发布时间:2021-02-09 09:46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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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税务局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地局关于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的通知精神。采取多项举措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一是实行网格员分户管理,开展“非接触式”宣传。实行税收网格员员包管户要做到不漏一户,开展“非接触式”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通过税企微信群、电话宣传等方式开展辅导宣传。

二是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制。漠河市税务局及时公布常见涉税业务办理渠道、对外公开预约办税电话、现场办税防疫措施等,提倡非接触式办税,推行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业务。

三是广泛宣传网上办税流程。由办税服务大厅导税员进行宣传辅导,网上发票申领税务端及纳税人端操作手册、支持新冠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公告、自然人办理涉税业务操作、“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及问题解答等涉税政策和办税提示。

“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涵盖发票领用代开、税收减免备案、税费申报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日常高频涉税事项,漠河市税务局将会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非接触式”渠道办理,最大程度减少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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