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专项工作部署,市局结合工作实际,自2020年7月开始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集中力量做好自查自纠,后续开展了专项整治“回头看”,2021年3月按照工作安排又开展了专项整治整改推进“回头看”,并于4月迎接了市地局的交叉互查。通过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税收票证、代开发票的管理,规范了现金税费收取,强化了内控监督,堵塞了税费征收漏洞,确保了税费安全。
(一)党建引领、以案说法。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总局通报的李曼溶等多起税务系统临聘人员贪污挪用税款违法犯罪案件,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以典型案例促进规范执法的通知》(齐税党建组发〔2021〕1号),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建“总抓手”作用,要求组织学习,以案说法,多部门联动研究措施,开展检查,从机制上强化风险防范,保障规范执法。
(二)部门联合、加强管理。根据齐齐哈尔市2021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工作部署,纳税服务科、征管科、收入核算科各负其责,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工作,对办税服务厅的税费征收管理、办税人员岗位设置、票证规范等方面加强管理,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局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齐税函〔2021〕10号),一条线贯穿整个征缴流程,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三)落实制度、重点强调。为确保国家税费资金征缴安全,市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齐税函〔2021〕12号),严格落实税收票证管理制度,保证票款安全。
(四)制发通知、再次重申。通过自查发现2020年8月以前部分邮政委托代征单位存在税款未在当日或次日上缴国库现象,市局征管科一方面约谈市邮政部门要求其规范税款入库时限;另一方面下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委托邮政代开工作的提示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委托邮政代开工作的补充提示通知》,要求基层局严格监控所辖邮政代开税款的入库时限,确保税款及时征缴入库。
下一步,市局将加强对后续整改问责的跟踪,针对各阶段自查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制作问题台账,并及时传递至问题所属单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到位。同时,计划近期开展针对全市税务系统的现金税费征缴全面检查排查工作,结合各阶段检查重点以及发现的问题,在省局重点抽查和省际之间交叉互查之前对全市税务系统现金税费征缴工作再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做到“问题见底、原因见光、责任见人”,确保我市风险排查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