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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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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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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体检的考生: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将于6月2日进行,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1年6月2日早6:30,在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操场集合(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公共汽车乘343路、104路、68路等到机电工程学校站下车;乘地铁1号线到哈达站下车)。

二、体检需携带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贴上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

三、体检要求

(一)考生须在体检前一天下午15:00前将当日“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截屏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hljswzl@vip.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职位代码+姓名+防疫材料”(如:300110001001张三防疫材料)。

(二)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考生体检当日需携带手机,到体检医院现场扫“龙江健康码”为绿码,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体检。

(三)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插队,不得携带或使用通信设备。

(四)体检环节请穿简易服装,不穿带有金属纽扣和亮片装饰的衣服,不要携带手机、项链、钢笔、钥匙等金属制品。女性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和长靴。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情况需提前告知本组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八)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结果公布

考生如需进行补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工作人员将在体检一周内电话通知相关考生,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需改变联系方式,请在体检时告知工作人员。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承担。

五、关于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0451-53611289),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考察工作,后果自负。

附件: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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