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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2021年6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30 08:45 信息来源:嫩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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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公告

嫩税  税告  【2021】 14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人姓名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认定日期

91231121684850726H

嫩江县正大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李绍宇

居民身份证

231121********011X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国土局门市

2021/7/2

912311213085493907

嫩江县龙江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李东顺

居民身份证

130229********0836

嫩江县温馨家园门市

2021/7/2

91231121MA18YLXK2H

嫩江县鸿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薛美成

居民身份证

231121********8014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祥泰家园南门市

2021/7/2

91231121MA190LJD14

嫩江县惠康医药有限公司

崔久祥

居民身份证

232622********0633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曙光新区门市

2021/7/2

93231121MA1942K013

嫩江县临江乡大石村长禄种植专业合作社

王长禄

居民身份证

232622********1731

嫩江县临江乡大石村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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