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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稽查执法方式可探索“链条式”稽查

发布时间:2021-08-13 10:22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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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条式”稽查主要是遵循增值税的链条特征,运用“检查+服务=促进纳税遵从”的工作理念,利用产业链中上游环节向下游环节输送产品或服务的特性,从终端产品开始,选定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对指定链条内的企业进行税务稽查,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步步跟进,在上下游企业对应检查中,发现链条内企业的利润点、涉税点、风险点,进而有效地增强链条内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探索确立了“链条式”稽查项目。

“链条式”稽查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精准选案。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度首轮“双随机”选案工作,结合“链条式”稽查工作需要,充分运用金税三期系统、税收保障平台、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入户检查计划统筹机制,先行锁定高风险企业,采取“组织动员—政策宣讲—入户辅导”的三步工作方式,重点放在对企业的自查辅导,将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最大限度解决在自查环节,根据自查情况深度分析,对无风险链条内企业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管。

二是精细服务。通过双随机抽查智能系统,在辅助企业涉税健康自查阶段中,引导企业主动纠错,自我修正,为企业提供团队政策支持,提供便捷服务及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解决企业会计实务及涉税政策方面的疑难,保证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有效地提升稽查质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

三是规范稽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稽查规范用语,实现检查过程全记录、法制及时审核、结果按时公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内部数据,共享第三方数据,抓取社会数据,坚持风险导向,根据各类行业的违法特征,建立风险特征库,实现涉案信息随时可查,针对虚开行为,积极通过活动轨迹布控,IP地址定位等信息化战法,精准识别虚开行为,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

四是协同共治。强化稽查局与县区局协同共治,运用风险管理工作理念,对链条内企业开展人工专业复评,对风险分析中发现的同质性高、涉及面广的风险点,经案源部门分析后立案处理;对风险分析中发现的风险等级为中低的风险点,形成稽查价值高、颗粒度细的征管建议推送至各县区局,运用查管互动工作模式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积极推进税警联合实体化、一体化建设,强化税警深度合作,加大信息实时共享及联合惩戒力度。

在实践中,“链条式”稽查在提高稽查工作质效的同时,还有一些短板需要补齐。

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和监管,对涉税风险高、逃税问题多的行业,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加大依法检查力度,对中低风险企业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培养计算机、财务、法律等专业人才,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稽查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突出绩效管理的导向性,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嵌入系统,将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要持续深化部门协作、社会协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推进税警联合制度化、信息化办案,协同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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