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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构建“四新”体系 建设智慧税务

发布时间:2021-09-20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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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以“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李兴伟对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情况进行主旨介绍,并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总经济师于颖哲分别回答了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发布会上,李兴伟介绍,全省税务系统将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着力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推动构建我省税收领域的“四新”体系。

“四新”即着力建设以“规范性”为特征的精确税务执法新体系,着力建设以“便捷性”为特征的精细税费服务新体系,着力建设以“精准性”为特征的精准税务监管新体系,着力建设以“协同性”为特征的精诚税收共治新体系。

16条服务措施

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针对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李兴伟介绍,《措施》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围绕税收服务发展,从“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落实税收优惠、办好一件事、提供个性服务”5个方面提出16条服务措施,全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减少纳税次数方面:实施主附税费种、财产行为税10税合并申报,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期、推行非税收入“一键申报”。在压缩纳税时间方面: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纸质发票“线上申请、包邮配送”服务;推行“简事快办”、增值税留抵退税“报退合一”。在落实税收优惠方面:实施普惠性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在办好“一件事”方面:实行企业开办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次领取营业执照、发票、税务Ukey和印章等资料。在提供个性服务方面:深化“银税互动”合作,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线上平台,足不出户、无需担保即可办理纳税信用贷款业务。

“信用+风险”让服务方式更科学管理手段更精准

针对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颖哲介绍,《方案》提出了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探索实践“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能够推动征管服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精准,能够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新的监管方式将实现:便利办税“全程无感”,体现在进一步丰富的“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模式上,体现在一系列免办、免申请服务措施上,体现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深入拓展,数字化、智慧化带来更多事项自动化办理上。及时提醒“轻微有感”,即对存在风险的企业经营者,会先在手机上即时收到税务部门推送的提醒信息,如果再严重一些,可能会接到约谈通知。违法惩处“必有痛感”,《方案》特别强调,“将风险高的纳税人作为随机选案的主要对象;加大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创新服务举措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中,我省税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个性化服务的创新举措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李兴伟介绍,我省税务部门推出10条“百大项目”税费服务措施,助力龙江“百大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运营。依托电子税务局加强与“规上企业”征纳互动,实现“税费政策一键送、税收风险即刻知、企业疑难实时解”。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题行动,推出“惠苗政策进万家”“助苗服务优体验”“护苗成长促发展”三大类主题活动,12项、34条服务措施,针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等“专精特新”企业推出税收定制服务模式。出台我省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措施,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无税不申报”、压缩相关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减少管理审批层级、推行100万元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先准后核”等,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优化办税流程,支持我省自贸试验区发展,打造自贸试验区集约化、便捷化、信息化、和谐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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