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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7:57 信息来源: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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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辖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次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友谊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友谊县友谊镇友谊路58号,邮编:155800,电话:0469—58123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税收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规范了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加强了税收执法监督,增强了政务透明度,促进了税风税纪的好转,树立了的税务良好形象。

(一)加强领导,完善公开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并具体负责,安排办公室、承担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等方面都得到了保障。通过税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方面11条,我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做法及成效15次。

(二)形式多样,拓宽公开渠道。我局注重加强服务大厅栏目建设,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及时限。办税服务厅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后,利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告资源,在办税厅办税窗口以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涉税事项,使纳税人在窗口办理时能及时了解政务公开信息,实现公众与我局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一是将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税大厅作为公共查询点,开辟政务公开栏、税收公告栏,便于广大纳税人前往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广大纳税人能够及时在网站上查阅。三是开通税务税企交流群,为纳税人提供最新快速便捷的公开信息查阅平台。四是资料发放宣传,通过税收宣传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广大居民群众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3月份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4月份开展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做到有宣传标语、有宣传手册、有舆论报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宣传及管理,确保信息安全畅通,提高管理效能;强化重大事件应急及舆情处置工作,设立了网络舆情监管员,每日从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收集涉及我局的苗头性信息,将事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规范管理,提升公开水平。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最好效果,我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全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办税服务厅安装了电子显示触摸屏,建立了覆盖全系统的业务应用系统,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严格对外和对内公开事项,对我县税务工作动态、重要举措等内容进行了实时公开,及时更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要求,明晰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县局审查后发布,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信息审核程序,确保公众的知晓权得到有效保障。

(四)强化监督,巩固公开成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保证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同时,我偿还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活动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或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以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

方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涉税信息、税收政策,对税收政策以及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发布通告和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知晓政策、办理涉税事项。

(三)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优化细化信息公开考评指标。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纳入考核考评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全面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相关流程办理的具体要求,以规范的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三是成立专门机构落实组织责任。我局在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定一名党委委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言人,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共同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置1人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公开工作要求和公众意愿还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的公开不足,个别公开不够及时,未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效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对应公开的公文信息的流转机制和信息是否公开的审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还不够,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未能得到有效收集。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推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并做好栏目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查询成本,提高公众查询效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清理和审核的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许可、非政府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将政务公开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四)明确公示内容和形式,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对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需要纳税人知情的重要事项通过开展培训班、加强税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五)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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