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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6:03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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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下称宁安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安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的关注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牡丹江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和“县区动态”子栏目公开信息105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规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有效落实首问责任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加强安全保护,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政府信息日常更新由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网站对信息公开内容上进行了增加,我局对照新要求,对栏目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了各类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结合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组织干部积极参加总局举办的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全面增强政务公开人员的政策理论、专业素质,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严格审查公开内容,加强保密审查。三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2年,宁安市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省、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本职工作有机结合,促进税务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二是进一步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寻求更加规范的公开流程,为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岗位人员的配置,做好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子栏目维护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宁安市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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