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牡丹江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绥芬河市>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05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1项,处理决定598户次;行政处罚类2项,处理决定153户次;暂未公布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绥芬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做好政府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来承办、其它职能科室相配合的组织体系,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以牡丹江市税务局对外公示网站为依托,主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发布各项涉税公开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并将平台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及时反馈给牡市局,以供公开平台更好的完善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开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及时更新、跟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责任部门,以多种方式对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能力,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提升公开质效,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报刊、杂志、当地电视进行宣传,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并准确把握相关税费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