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佳木斯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前进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前进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4:59 信息来源:前进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前进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光复东路97号902室),邮编:154002,电话:0454-8801097,电话:189460052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前进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前进区税务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前进区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1890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1448条,行政处罚438条,行政强制4条,切实做到了政策性法规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按照依法公开原则,以公示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受理申请数量为0件;未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数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省、市局相关要求,本着“依法依规、利企便民、及时准确”工作原则,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在网站栏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整合内容相同栏目,压缩、简并内容相近信息,优化功能配置,进一步完善受理、查询方式,实现了网上受理、后台运转、前台查询、多渠道反馈的工作模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前进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关注网上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提醒、督促、检查局内各部门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汇总各类公开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监督保障

    我局把推行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多措并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遇到紧急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三是主动接受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出现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并公开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1年,前进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公开工作,在加强政策解读、主动信息公开、完善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前进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主动进行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标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深化整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将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投入。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三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做好组织培训,提高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7号 邮编:1540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