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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关于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3:57 信息来源:七台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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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21〕21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税收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重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和纳税遵从度,力求实现公正执法、程序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供我市税收工作法律后盾。以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为目标,站在建设法治税务的战略高度谋划税收工作大局,不断创新思想,调整布局,有效执行,指引我市税收工作不断取得法治建设新成果。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措施。激励各基层相关部门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思想觉悟和有效的行动作风做好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税收政策落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责任担当。一方面将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严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手段,全面深入开展我市税收工作。以学习宪法为风尚,统领我市税收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切实贯彻依法治税;以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指引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税收利益为根本宗旨,将管理寄于服务,将服务普惠于民。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遏制“虚收空转”,依法严格指导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按期进行税收收入分析,考评税收收入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准确把握税收收入正常进程,以便作出正确的税收计划与预测。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使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确实受惠于民。多措并举,创新辅导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人辅导,利用纳税人实体学堂、网络学堂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传授与交流,利用税法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将聚合民力、惠及民生的税收宗旨深入传递。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将日常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果、遇到的疑难问题、意见及建议等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做好反馈工作。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对于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绝不保留或者变相保留,不以其他名义搞变相审批或新设审批项目;对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规定的时限、文书、简化的资料和程序,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局及各县区局均制作和完善了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向社会进行公开,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明确每项处罚权力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和处罚主体。规范处罚权力运行的基本流程,切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5.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取得党政领导的理解与支持;积极与外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合作、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涉税敏感问题,参与社会共治,建立和谐税收环境;不参与涉税中介运营,坚决杜绝“红顶中介”,隔绝税务机关与中介机构的一切利益可能。鼓励涉税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努力提升中介涉税专业水准,提高专业服务质量,依靠自身软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6.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我局落实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结合税制改革新需求,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促进内部职责规范具体、内部责任明确清晰,推进税务人员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内容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未经合法性审查、未以公告形式公布的文件不作为税收执法依据,提高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着力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2.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及时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工作,健全完善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及时更新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21年多次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于与上位法相违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废,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党组、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召开会议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调查,征求意见,了解基层情况,体现基层民意,集中基层智慧,制定实施科学税收决策,保证税收决策可行性和操作性。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重点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由党组会、局务会等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会议组成人员独立表达个人真实看法并说明理由,如实完整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未经集体讨论的不做出决定,意见分歧较大的暂缓表决,赞成票未达标准的决定不得通过。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税收执法程序。第一,积极推进全市范围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规定,坚决防止粗放式、“一刀切”执法。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同一违法行为不同的轻重程度,严格按照对应的条款进行处罚。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惩戒和教育职能,注重对首次违法的纳税人进行教育和引导,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2021年我局税务行政处罚共计535起,处罚金额38.3万元,其中简易处罚451起,罚款金额21.8万元,一般处罚84起,罚款金额16.5万元,均严格执行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各个税收执法环节的相关要求并有效执行。

第二,严格执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买标准化执法记录仪,保证各部门的基本硬件统筹使用,确保税务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的顺利实施,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开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自查整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逐户逐条核实执法音像记录情况,责成相关责任部门严格履责,坚决追责问责。加强执法记录设备和信息采集设备的统筹使用,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实现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实行。

第三,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保证每起重大税务稽查案件都符合“证据有效性、依据适用性、程序合法性、数据准确性”的要求。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内部监督职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于已触犯刑事法律需要进行刑事追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实现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

3.创新税收执法方式。第一,全面落实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根据省局随机自查工作有关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随机自查工作方案,对检查对象、检查年度、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发布随机自查企业名单。同时公开“黑名单”及联合惩戒企业名单。

第二,严格执行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及教示制度。在做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法律依据、其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及期限,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和行政救济权。

第三,深入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对告知承诺制的清单事项从宣传辅导、业务受理、事项办结和事后核查进行分工部署;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办税服务厅导税台辅导等方式让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积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外部接洽,设置专人专窗宣传告知承诺制的内容并辅导符合承诺制要求的纳税人填写承诺书,确保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落实到位。

第四,全面落实“首违不罚”重要制度。一方面扩大宣传,凝聚共识,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确保“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严格把握“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符合条件的优先运用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纳税人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涉税事务。不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刚柔并济”,避免纳税人误读误解,影响正常的税收执法秩序,既维护了纳税人权益,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4.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税务局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设置电子税务局体验区,使广大纳税人懂操作、知流程、会办理。另一方面,按照三项制度建设要求,依照相关配套标准,建设完成税务约谈室,配备足额监控设备和执法记录设备。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使用力度,及时将应公示信息投放到平台,并定期开展公示信息自查整改工作,及时补充更正数据,着力推进税务行政行为公开化、透明化。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有效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舆情控制与处理能力,预防、减少和消除涉税舆情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制定了《全市税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舆情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涉税舆情造成负面影响,营造有利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舆论环境,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舆情应急预案》。为确保紧急情况下各类涉税涉费事项的有序处理,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我市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和纳税人、缴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安全运行,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依法行政,督促基层税务机关多次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坚持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为促进税务系统全员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税务机关正当权力行使,我局积极开展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首先,通过事前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其次,事中加强税法执行力度、事后强化税收执法检查,保证行政行为合法合规,降低涉诉可能性;最后,建立健全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依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和行政复议权。我局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税收执法过程中,形成了我局广大干部严格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局面,因此2021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内控监督平台应用,定期扫描平台内固定指标,及时发现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制作内控风险指标嵌入系统,快速抓取疑点数据,及时核查阻断风险。2021年我局应用内控平台完成4批次505条疑点数据的扫描、推关与核查整改工作,补缴税款及滞纳金6.19万元,退税0.41万元。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和配合外部门的审计监督,做好解释和问题整改工作;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外网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多种手段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广泛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推进办税服务厅制度健全和完善,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质效;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时刻关注涉税舆情走向,注重分析解决负面涉税新闻,维护税务机关社会形象。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以《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既要使执法过错责任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从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追责适当,避免因不当的追责产生消极怠工的负面影响。2021年我局共对47人次进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批评教育47人次,免予追责10人次,不予追责6人次。

4.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结果的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5.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完善相应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健全本地网络建设和信息发布高效制度,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时刻关注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回应社会涉税疑难;依据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回复。

6.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巩固办税服务大厅作为对外公开的主阵地。同时创新政府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外网信息公示平台使用,及时公示信息并进行数据更新,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7.强化监督,确保公开落实。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组织不定期检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宣传工作同时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七台河市税务局以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为出发点,多措并举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开展。一是积极响应“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文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强化电子税务局使用,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升级税收管理系统,整合申报表,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二是加强5C系统推广应用,针对税源管理、办税服务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两次专题培训,辅导重点岗位人员加强对5C系统的了解和使用,熟练应用5C系统发现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通过5C系统应用稳步提升征管数据质量。三是积极行动、紧抓落实,高效稳妥推进“云办税体验区”项目建设。专门成立项目工作专项小组,多部门协调共同推进整体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思路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建立健全“云办税”工作运行机制,不但按要求设置了各体验区的导税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体验区的各项功能;而且在远程问办坐席配备了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各项功能的专业人员,负责电子税务局局端业务的解答和审批,满足全局“云办税体验区”问办需求。以更加专业、负责的业务素质,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水准服务于全市纳税人。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成立七台河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对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分管依法行政部门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及时研究部署重大法治建设工作,强化领导,细化责任,认真执行。

2.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严格执行七台河市税务局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拟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局领导小组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实行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将执行税收法律作为考评领导工作的重要指标;落实旁听庭审制度,以案释法,以案促改,防微杜渐,让警示案例的影响深入人心,内化成法治思维,增强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自觉性。

二、工作成效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督察内审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内控监督,提升督审治理水平,主动防范化解税收领域的各类风险。

(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发挥实效。一方面,开展对煤电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题督导。多部门联合从工作推进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收集情况,分别细化工作任务,具化工作安排,确保督导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截止年底,已办理缓税65户,缓税比例为100%。共拨打了30个电话,走访了1个办税服务厅。另一方面,开展常规督察。选取一个区局作为今年被督审单位,并同步开展执法督察、专项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立市级督审人才库,建立专业督审团队,做好查前培训,聚焦各项税务工作重点,通过查找风险漏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和各项改革举措更好的落实,加强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因地制宜地提出具体整改建议。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认真履行税收执法督察职责,充分发挥执法督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职能作用。

(二)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大。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统筹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求,强力推进,跟踪问效。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开展、密切配合。二是全面排查风险,扫清问题死角。各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全面对照《工作指引》的风险点提示,认真逐条梳理,迅速全面排查,确保问题查清查透。抽调业务股干组成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复查工作组,重点开展复查,做到风险排查全覆盖,深挖隐患无遗漏,全面整治无死角。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实现以查促改。对专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晰责任,严肃追究,并及时整章建制,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加强风险防控,堵塞税费征收漏洞,确保税费安全。通过专项整治,各县(区)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了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代开发票管理、票证管理等制度。

(三)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效果显著。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省局审前风险排查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审前风险排查工作。二是全面核查整改。根据总局案例和省局疑点信息对照自身职责举一反三,充分利用金税三期、内控监督平台、龙税平台等多系统查找疑点数据,多部门共同研究,有效开展数据分析,准确查找问题点,及时推送各局核查整改。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制定方案及工作流程,制定奖惩措施,严肃问责,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省局推送的疑点数据,已完成退抵税款57.08万元,补缴税款3.36万元,滞纳金0.3万元,补征残疾人就业保证金4.9万元。

三、工作亮点

三项制度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工作,我局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过程中落实责任、注重实效、总结经验,规范执法效果显著。

(一)我局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完善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和责任清单、监督救济渠道、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涉税保证金项目。另外,准予行政许可的公示信息3076条;一般行政处罚决定公示信息81条;执法人员公示数量199人;欠税信息461户次,非正常户认定623户次,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信息公示3户次;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3户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5户次,取消进户执法项目3批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10户次。

(二)为保证执法公示信息完整准确,确保三项制度工作稳步推进,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本系统公示平台录入信息的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对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公示信息的检查核对工作,及时将项目缺失、信息不全、形式不规范或已发生变动的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三)根据财务预算及单位人员配置情况购买标准化执法记录仪,保证各部门的基本硬件统筹使用,确保税务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的开展;依照《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共建立6个税务约谈室,实现税务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责任可倒追。同时为了加强执法记录设备的利用,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开展了全面的执法过程音像记录情况的自查和整改,及时发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某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税务干部法治观念不强,执法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督察检查和各类风险数据核查中发现,依然存在着某些执法过错和疏漏,税收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力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取税务执法资格是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税”战略和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将持续发力,加强培训,促进各级税务人员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全面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税务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继续发挥“三项制度”依法行政实效。进一步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应用,提高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大力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持续依法有序推进,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税收执法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继续深入推进督察内审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已开展的督察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将加强对系统内基建项目、政府采购、扶贫资金等项目审计工作,同时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改革方面进行重点督察,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完善内审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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