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5:28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较好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学习重要内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涉税服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地区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地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内法规和民法典等内容列入地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地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12项内容集中学习研讨6次,党委书记作重点发言6次,党委其他成员中心发言累计22次,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11次,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依法组织税费收入。面对疫情、汛情影响,全区税务系统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要求,把提高收入质量作为组织收入工作着力点,确保税费收入质稳量增,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

3.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务实有效举措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有力支持全区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煤电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等优惠政策,政策受惠面达100%。

4.持续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全面落实省税务局10大类33项110条便民服务举措基础上,结合地委行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创新推出“春风行动”16条措施,有效改善办税缴费体验。开展“您诚信纳税,我诚心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召开“您的需求我倾听”纳税人座谈会,举办“问需求、优服务”网上问卷调查活动和税务体验师招募活动,录制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4期“大企业微课堂”,举办“纳税人学堂”12期,参与学习纳税人4,000余人次。组建专项服务团队,编写《税费政策指引》,助力龙江“百大项目”在我区落地和建设运营。细化办税服务措施,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税提供优质服务。全系统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35次,深入企业287户次,举办座谈会25场,征集到意见建议24条,帮助解决问题22个,进一步增进了税企互动交流,得到纳税人缴费人一致好评。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办税不求人”行动和“我为纳税人办好一件事”改革,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公布行动计划、负面清单和监督电话,及时准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涉税需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税收执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设置注销业务专窗,落实注销承诺制、即办注销等快速退出机制,持续解决“注销难”问题,持续开展银税互动工作,帮助诚信纳税企业获得贷款支持。  

5.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一是积极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主动向地委行署汇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制定我区改革相关配套文件、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税务部门改革工作成效,对深化全区税收征管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配合、地方协同的改革推进格局。加强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组织领导,地区税务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改革文件精神,研究落实改革任务。通过举办税务局长谈改革主题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宣讲《意见》精神,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要求上来。二是全面完成年度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全系统召开17次党委会、24次专项会议研究推进措施,建立“1+1+5”工作机制和网格化服务体系;组织业务培训96次,培训企业财务人员279人次,发放宣传辅导资料2100余份,调配UKey 2180份,为纳税人领用税务UKey、首次开票、受票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圆满完成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和财行税合并申报推行工作。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以及新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征收工作。个人缴费业务实现掌上办理,社保费征缴系统一体化改造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便民化,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掌上办、自助办”。三是基础数据质量稳步提升。狠抓税收数据质量整治,持续推进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税费管理提升工程和“两库”数据归集验证工作,开展三类标准信息核实确认和户籍核查比对。持续推进实名采集认证工作,纳税人实名信息标准率、一致率和采集率全部达到100%。规范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四是做好信息系统应用和运维工作。配合省税务局完成出口退税新系统、“一户式”2.0版、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和执法证据管理系统推广上线任务。结合新“三定方案”,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内部职能、机构和人员配置。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6.加强规范性文制定监督管理。一是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起草说明、备案报告表等全部材料向省税务局报备。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咨询、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二是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履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职责,落实事前审查、及时沟通、协调一致、公文流转的工作模式,对规范性文件的正文、附件、起草说明、政策解读等严格把关。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事后监督,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审核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的事项,不提交讨论、不作出决定。

8.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工作规则》,按照明确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以及规范的决策流程开展工作。

9.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托内控平台进行数据预分析,全面扫描疑点数据,构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追究责任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平台考核为主、人工考核为辅、人机结合的考评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税务总局实施意见,及时处理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进行问责。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防止和减少基层税务机关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机械性执法等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工作,以审理促检查,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1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结合“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举行了线上视频培训和线下专项业务培训。培训采取理论辅导与现场研讨方式相结合,培训目标明确,覆盖面广,不仅学习了专项业务,还给基层税务干部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确保落实快、落实准、落实细;坚持尺度完善相关流程,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主动作为,及时处理,让税务执法更为温暖,维护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截至2021年12月份,我区首违不罚数量共计169户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2.强化风险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地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组织开展两轮专项核查,对2016年以来发票和票证作废、委托代征税款征收入库、“二手房”过户、车船税征收、超期解缴税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了现金税费征缴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与此同时,组织开展了税收执法尽职调查、房地产交易风险问题整治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社保非税征管等领域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委托代征疑点数据排查整改,对委托代征单位进行“受托方登记”并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管理得到全面加强。

13.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按照税务总局“四个有人管”工作要求,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形成扎口管理、分口指导、上下联动的税收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汇总梳理七大类73项104个风险点,对机构合并以来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51个风险事项纳入督办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14.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发挥督察审计、内控机制职能作用,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开展层级督察审计、财务专项审计和决算前审计,发现并整改问题25个。落实内控平台“双反馈”工作机制,依托平台指标筛查、推送疑点数据,逐条落实核查整改责任。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压缩内部风险快速反应时限,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加强对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税费等重点工作督导,推动各项重大改革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常态化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

1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执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税总发【2017】157号)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发现的过错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问责倒逼成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6.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及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积极稳妥的应对措施。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设置值班标识,强化值班管理,规范日志记录,及时发现服务风险,妥善处理突发应急事项,维护良好办税秩序,接受纳税人咨询投诉,将指导、服务职能延伸至办税服务最前端。发挥整体合力,对投诉问题深挖原因,举一反三。对投诉反映的行业化、区域性突出问题,各部门开展联合调查,由点及面,通过对一个投诉举报工单的处理达到整改一类问题的目的,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17.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规定,全面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监督职能,促进税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有效避免涉税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专业化优势,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时将案卷基本资料及有关要求发送至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从案件涉及税种专项政策、税收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方面提出审理意见反馈复议委员会,确保复议委员会能够对案件处理结果做出正确判断。对争议较大的案件,通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的形式,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讨论案件细节,通过集体讨论对复议案件做出处理意见。

18.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努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让纳税人好办事,为纳税人办好事。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办税服务厅等重点部位开展明察暗访,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做好重复来信来访和重复网上投诉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9.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审查调查协作得到加强。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省税务局纪检组和地方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意见。在向上级党委纪检组报告工作的同时,每半年向当地纪委监委报告工作。二是同级监督提醒得到加强。认真落实省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同级监督为重点,探索日常谈话了解与领导干部定期自查相结合的同级监督方式。三是线索共享整合得到加强。不断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问题处置、分析研判、整改落实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推动一体化监督责任落实。

20.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针对“两权”监督难实施、难见效的实际问题,以党纪党规为依据,探索开展“两权”监督“破冰”行动,不断夯实“两权”监督基础。一是夯实组织领导基础。纪检组转变“单打一”做法,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凝聚各职能部门“两权”监督综合优势,调动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积极性,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总体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链条,确保监督工作有效实施。二是夯实制度机制基础。纪检组制订了《“两权”监督任务提醒单》,列出监督责任、范围、事项、内容,明确时间表、任务图,防止监督出现“真空地带”。三是夯实监督检查基础。重点开展层级监督、内部监督、业务监督、监督的再监督。四是夯实责任追究基础。打破“从轻观念”,开展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考核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梳理完善法定公开内容目录,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制度、程序、流程、办理规范。以“全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扩大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收征管执法公开、纳税服务公开、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的范围,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结果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使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有序开展。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通过科技强税提升质效,提高税费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完善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高信用纳税人给予更多便利,为A级纳税人提供专家服务;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管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地县两级税务局党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地方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开展地县两级税务局党委书记述法活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现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推动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4.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区各级税务机关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统筹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

25.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初任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管理,全面掌握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现状,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6.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地区税务局党委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基层干部的风险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法治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三是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落实还不到位。信息公示不及时、一些执法过程应记录不记录、法制审核不严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依法治税,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奋力谱写大兴安岭地区税收法治建设新篇章,为服务全区“六稳”“六保”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强化党的理论武装,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计划,打造“身在最北方 心向党中央”税务党建品牌,开展好庆祝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恢复组建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建立核算分析、跟踪问效、风险防控等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提示提醒,确保精准高效落实落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办税服务措施,为全区“双寒”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税收政策支持。

(三)抓紧抓实主责主业,切实提升组织收入质量。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严格组织收入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科学制定收入目标,加强税源预测监控,常态化开展税收分析,推动税收收入增长幅度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税费并重,进一步规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流程,做好新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征收工作。

(四)严格对标“四精”要求,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数据治理,规范各类基础数据录入与使用,拓展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渠道,提升税务内外部涉税数据归集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水平。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推进专票电子化推广应用工作,做好电子税务局(全国统一版)上线准备与应用培训,提升信息系统运维保障能力。

(五)着力提升服务质效,不断优化法制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推进办税服务厅业务提档升级,加强办税网点建设和自助办税设备应用,打造10分钟办税服务圈。持续做好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推广工作,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业务范围。深入开展窗口创建工作,统筹规划办税服务窗口,推行承诺办税服务。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投诉快速响应化解机制。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好内控监督平台作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提升疑点数据推送质量,进一步提高风险分析识别命中率。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和催报催缴,提升准期申报率和准期入库率,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推进科技稽查、精准稽查、协同稽查,对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偷逃骗税活动的打击力度。

特此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