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金林区税务局(下称“金林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伊春市金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的关注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市局的指导下,完成区局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2021年,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概况。公布区局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2.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税务要闻和通知公告。3. 行政执法。发布权责清单,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以及限期缴纳税款公告、纳税申报催报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 户认定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2021年,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设置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三大板块共16个栏目,便于纳税人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各环节的效率,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探讨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科室和基层税务所共同参与,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配合 得当。在工作机制上,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信 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在工作内容上,做好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市、区两级要求,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区局办税服务厅设置导向台,及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纳税服务 方面,2021年区局纳税人学堂开展专题培训16期,培训纳税人400人次。税收宣传方面,结合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多项税收宣传,普及最新政策,开展个性化咨询。结合大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纳税人诉求,及时解决纳税人实际困难。全年共开展调研90余次,解决处理 110余条问题。2021年,区局在龙江税务报、黑龙江日报、伊春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共发表正面宣传14篇次,涉及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营商环境、党建团建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结合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组织干部积极参加总局举办的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全面增强政务公开人员的政策理论、专业素质,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业务能力。
区局把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全局科室和税务所考评指标,结合区局实际,明确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区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和基层税务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和绩效考评,区局各部门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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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金林区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办事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金林区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工作办理时限。二是要切实规范办事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市局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结合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电话、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金林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