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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2021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14:55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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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佳木斯市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作为“三会一课”和各级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税收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深入推进。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为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面抓实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工作规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带头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编印《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引(电子版)》《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资料。在市政府网站首页开辟“税收政策专窗”,发布“佳木斯税务公众号”二维码,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政策“一扫便知”。创新开展 “一十百千万”税收宣传月活动,创建“纳税人网络直播课堂”,积极打造“云”课堂,网络直播培训12期,确保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落靠,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做到“三个坚决”,即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做好留抵退税。严守“三条红线”,即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依法征税、不收“过头税”。向重点税源要收入,强化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向项目管理要收入,建立“部门协作、信息支撑、各税统管、跟踪巡查、全程服务”的管理模式。向稽查查补要收入,发挥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税费收入质量。

(三)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与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联合分析工作,制定联合分析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分析的工作机制。聚焦社会经济税收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深入拓展税费分析,形成高质量税收经济分析报告。全年共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税收经济分析报告54篇,在《佳木斯重要信息通报》刊发5篇,提升税费数据应用质效,为政府工作建言献策,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不得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管理。按要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规范执法。

(二)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总局执法权责清单范本及省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编制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边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等情况,及时调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内容。

(三)积极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积极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事项,统一处罚标准,明确处罚流程,准确判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违法行为性质,坚决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让税收执法即有力度又有温度,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持集中统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地开好民主生活会,既严肃认真又坦诚相待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不断增强。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聘请法律顾问,聘任公职律师,健全现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职责和程序制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到法律法规培训、疑难涉税法律问题处理,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精确执法。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税收风险精准分析识别和有效应对。对税务登记、基础信息、税种认定、申报数据、税费征收开展核查分析,查找风险疑点,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界限,提高税收执法精准度。

(二)创新监管方式。创建“税务管理服务平台”,有效实现“由低效的层级管理向集约高效的精准监管和精细服务”转变。深入推进“以地控税”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多渠道数据比对查询预警。指导邮政部门制定《邮政双代业务流程》和《邮政双代业务管理与处罚办法》,全方位提升税收监管水平。

(三)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推进执法过程全纪录工作,各县区局均配备音像记录采集站,确保执法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各级法制审核负责部门,认真开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运用调解与和解方法妥善解决涉税矛盾纠纷,尽力将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二)抓实抓牢信访工作。建立信访汇集分析制度,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专题分析会,对存在难以处理的疑难问题开展综合分析和研究,及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树立税务机关公信力,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七、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切实加强党的内部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系统有序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

(二)强化内控监督。以当前税收执法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充分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完善风险核查应对流程,围绕整改问责和结果运用,找准问题症结,做到发现问题紧盯不放,剖析问题有的放矢,整改问题有条不紊,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责任疑点问题逐条提醒,督促疑点责任人查明原因并及时整改,对确认为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程序开展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陈述、申辩和过错追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税收执法责任。

八、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积极打造智慧办税服务厅。将5G技术应用到办税服务中,在全省率先搭建“5G智慧办税体验厅”。通过智能识别、智能导税、互动体验、互联网办税等十大功能区域,让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服务厅体验“无感”智慧便捷服务、“云端”智联自助办税等智慧税务项目,实现办税缴费“智办、智联、智控、智享”。

(二)创建特色税务服务品牌。成立“黄策税务工作室”,以“个人领衔、团队协作、部门配合”为运行理念,采取“1+6+N”模式,即建立一个先锋模范工作室,围绕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税收法制、风险管理、社保非税六个方面,精选办税服务厅优秀人员,成立N人服务团队,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三)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着力推进“全流程电子税务局”,实现“非接触”涉税缴费事项全程网上办。积极引导网上办、自助办、邮寄办。持续推进“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送达” 服务。率先在全省启动“灵活就业医疗、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税务服务号微信平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缴纳税费。

(四)大力开展精细服务。全力打造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环境一流、形象一流、质效一流“五个一流”办税厅。大力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五零”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流程最优、程序最简、资料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好”的“五最”服务。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健全法治税务建设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税收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真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在每月召开的例会上,专题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中,明确本年度的法治建设目标、主要措施和主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法治工作的疑难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相关问题,有力推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

(三)强化税收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保密宣传月”等特殊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围绕疫情防控应对、助力复工复产、落实减税降费、个税汇算、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强化正面舆论引导。重点做好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的宣传,提升税收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成社会宣传资源,创新开展税收宣传月及法治宣传月活动。突出对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法治宣传,以全省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为契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税收普法大格局。

一年来,佳木斯市税务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税收法治观念仍需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尚需进一步优化;二是税收执法仍需规范,执法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大,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佳木斯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强化税收法治建设,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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