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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2022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17 11:30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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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本级)2022年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本级)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内设科室15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资源和环境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税收经济分析科、财务管理科、组织人事科、考核考评科、党建工作科,设置机关党委、老干部科、党委纪检组;派出机构7个: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事业单位3个: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下辖13个所属机构。

三、单位人员构成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编制总数为326个,其中:行政编制317个,事业编制9个。实有人员409人,其中:在职人员291人,离退休人员118人。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人数减少8人,其中:在职人数减少5人,离退休人数减少3人。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收入总预算1949.0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总预算1949.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比照上年持续保障。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收入预算194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9.07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支出预算194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57万元,占88.23%;项目支出229.5万元,占11.7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4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9.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45万元。经费比照上年持续保障。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57万元,项目支出229.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1332.5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5.7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6.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124.45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9.5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020.32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奖金79.77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01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57.51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96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24.45万元。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9.71万元。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51.86万元。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92万元。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1.6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市级财政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采购预算总额129.5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64.5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65万元。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末,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共有房屋35322.41平方米,车辆19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9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229.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税收业务支出:反映由财政预算拨款,专供开展税务专业业务活动使用的经费。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地方财政预算批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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