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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6 14:24 信息来源:黑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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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河市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化依法治税实践,全面履行职能,规范文明执法,强化制约监督,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税务法治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税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等,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税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着力统筹做好减税与组收工作。2021年全市共组织税费收入809,588万元,同比增长14.1%。其中:税收收入473,485万元,同比增长17.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6,825万元,同比增长7%;其他收入3,395万元,同比增长32.1%;非税收入15,883万元,同比增长79%。二是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减征免征优惠、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社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改革措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黑市税公告〔2021〕3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与报备制度。二是推进法规库建设应用。按照市局党委工作要求,建立市局政策法规库,切实推动税务工作标准化运行,建立起“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困用法”的学法用法机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决策机制。实行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办公会议和局领导班子月例会制度。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报告、决定通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坚持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纳入法制审核事项,按照指引规定方式、程序等审理后作出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流转,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阳光执法的良好税务形象。依规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发挥重案审理委员会专业优势,提高审理工作质效。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公安派驻税务部门联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常态化打击,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二是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让税务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融合。以“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开展“说理式”执法,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运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科学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确保随机抽查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覆盖、出实效;认真落实“一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运用法治思维、科学应对处置。坚持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科学预防、妥善处置的原则,落实执行税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处置联动,建立健全法治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与制度,严格规定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突发时间发生后,确保迅速响应、及时上报、妥善应对、高效处置。三是严格职务值班,确保高效运转。发挥政务值班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络左右的重要枢纽作用,为税务机关有序高效运转提供可靠保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通过纳税服务投诉受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不同类型的投诉问题,做好纳税人的投诉举报工作。受理纳税服务投诉44件,监督指导、督促及时、规范处理。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纳税服务专区业务团队与公职律师化解税费争议的积极作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做好政策宣讲与辅导,开展说理式执法化解矛盾。三是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创新化解税企矛盾方式,黑河市税务局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建立7个纳税服务专区,以纳税服务、政策辅导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回应诉求、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建立起新时代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新“枫桥经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定期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思想稳控、落实包保制度,及时处置信访事项,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推进覆盖全部业务和所有环节的“大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将内部监督挺在外部监督的前面,强化督审工作效能,切实做到“勤体检、治未病、化风险”;坚持日常监督,推进一体化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日常纪检监督。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执法行为规范性和履职行为廉洁性的检查。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依托内控平台,有效防控风险,堵塞征管漏洞,促进内控目标与税收工作整体目标相互推进;严格“四种形态”运用。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根据错误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等作出恰当处置,真正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将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一是持续推广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推广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流转,努力打造税务执法质量职能监控体系。二是构建自助办税体系。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手机办税APP、自助办税终端、税E邮等非接触式办税举措,不断拓展“非接触”“不见面”,全程网络、足不出户、轻点手机、掌上办理的办税缴费服务。三是完善“信用+风险”监管。强化风险指标监控核查,通过税收大数据扫描分析,推送风险应对,实现自动预警,早防范、早处理涉税风险,让税务风险监控数据化、智能化。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我局按照要求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议事规则进行了调整修改,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选人用人关,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三是履行党政机关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干部学法用法上抓起责任、下足功夫,带头学法用法讲法普法,做好年终述法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不强。部分税务干部处理税收业务时查询政策依据主动性不够,习惯于凭工作经验办事、执法标准不严,运用法治思维手段解决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人才不足。税务系统法律专业型人才不足,不能满足税务机关全面依法治税的岗位人才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总引领,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总要求,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总目标,努力构建新的良性互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快推动税务法治治理能力提升与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带好队伍”、“干好税务”机制体系,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一)抓好组织收入,助力地方经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在正确分析我市经济形势基础上,早预判、早谋划,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长点,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充分抓住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新举措、自贸创新强引领、边境中心城市建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推动税收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强化普法宣传,优化诚信意识。强化法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普法措施,加强税法宣传。抓创新,进一步创新普法理念、载体和形式。抓落实,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普法工作机制与“尊、学、守、用”的学习制度,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工作始终。抓融合,普法工作与税收主责、主业、主线相融合,突出具有黑河税务特色的普法工作亮点。

(三)优化队伍结构,淬炼税收尖兵。要深耕税收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加强法律人才招录、培养、使用,加强实战锻炼检验,练就扎实业务本领,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税务力量。

(四)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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