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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 2022 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09:48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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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 2022 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 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 2022 年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 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纳服发 〔2022〕 5 号 ) 安排部署,地区税务局决定,2022 年继续在全区税务系统开 展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现将《开展 2022 年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 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 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照税务总局决定, 2022 年以 “智慧税务助发展 · 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 第 9 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以 下简称 “春风行动”) ,首批推出 5 大类 20 项 80 条便民办税缴 费措施,后续再适时推出若干举措。通过开展 “春风行动”,加 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 精诚共 治,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 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 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 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 展 “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 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以优 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 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 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 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 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 12366 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 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 24 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 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 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 税费咨询求助,实现 “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 推送,逐步实现 “无接触”送达。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 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中 心、征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 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 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 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 送接收渠道。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 区 ) 税务 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大数据和风 险管理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 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 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 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 效率。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 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 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 “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 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 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 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 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财产和行为 税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二) 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 “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 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 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 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 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 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 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 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 区 )税务局,责任单位:征收管理部门、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收入核算部门、财产和行为税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税收大数据 和风险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6.精简办理流程。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 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 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推动纳税人延期 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 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 4 个事项由行政 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发布第一批 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研究制定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 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 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 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落实单位 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 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货物和 劳务税管理部门、征收管理部门、政策法规部门、所得税管理部 门、财产和行为税管理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 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7.减少资料报送。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 税人 “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 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 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 缴税的次数。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 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 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财产和行为税管理部门、政 策法规部门、所得税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纳服部门、征收管理 部门、收入核算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8.便利发票使用。配合司法部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 作。制定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 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 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 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市、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征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货物和劳务税管 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 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 7 个工作日 压缩至 6 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依托各地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 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落实单位层级: 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货物和劳务税 管理部门、征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所得税管理部门、财产和 行为税管理部门、收入规划核算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三) 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 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 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 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 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 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 服务。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 任单位: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征收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 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 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 进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 “小巨人”企业 “一户一档”服务措 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 “银税互动”合作,试 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 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收入核算部门、征收管 理部门,配合部门:政策法规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 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 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 “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 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 参保缴费政策。 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 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规范 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 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 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 申报操作体验。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区 ) 税 务局,责任单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 门、征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纳税服务中心,相关业务部门。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 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 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 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 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 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 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 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市、 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所得税管理部门、税收 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配合部门:政策法规部门,相关业务部 门。

(四) 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 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 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 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 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 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 收入原则,坚决不收 “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单 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 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政策 法规部门、稽查局、征收管理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 部门、收入核算部门,配合部门: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所得 税管理部门、财产和行为税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 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税务系统 “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 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 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 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 “信用+ 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 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 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部门、稽查局,配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 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 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 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 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 局、各县 (市、 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政策法 规部门,配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五) 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 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 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 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 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 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 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 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落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 局、各县 (市、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 收入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 (地区) 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 “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 (地 区 ) 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扩大和完善税 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 (地区) 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 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 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 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落实 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 (市、 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货 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配合部门:税收大数据和 风险管理部门、政策法规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 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 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 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实单位层级:地区税务局、各县(市、 区 ) 税务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中心,配合部 门:相关业务部门。

20.拓展信用应用。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 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 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 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 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实施  《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 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 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实单位层级:地 区税务局、各县(市、区) 税务局,责任单位:纳税服务部门、 稽查局,配合部门:征收管理部门、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政 策法规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三、工作要求

( 一 ) 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局要秉承以纳税人 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 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局党委要压实主体责 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 “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 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充 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 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局要深刻认识开展 “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 方案。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推 动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 排。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 有关要求,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 “春风行动”举措,让便民春风 常吹常新。

( 三 ) 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局要坚持求真务实, 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 “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 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 要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 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 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 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局要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 法, 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 常态化机制。各局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 作,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 经验好做法,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 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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