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河县税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维护法治税收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始终坚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城乡“两险”征收工作、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法治通河税务建设规划,推进法治建设显成效。
四是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党委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税务“首违不罚”制度、推行税收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是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推行说理式执法、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七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黑龙江省税务局官网、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政务信息,自觉主动接受上级和外部门监督,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八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考核和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法治建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