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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佳木斯市前进区税务局运用“123”工作方法打造新型“枫桥式”税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13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税务部门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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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前进区税务局在“知青红亘税务蓝”党建品牌创建启动的同时联合前进区司法局共同打造“枫桥式”税务所,运用“123”工作法高效处理涉税涉费矛盾纠纷,致力把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在基层,形成解决征纳矛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新格局。

党建引领,助力“枫桥式”税务所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将“枫桥经验”的理念、目标、方法等运用到税收治理实践。前进区税务局在“吐槽驿站”的基础上,融入“枫桥经验”,在全局树立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立书记调解员、委员调解员、金牌调解员,主动参与涉税涉费矛盾争议调解工作,帮助纳税人合情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123”工作法,基层化解矛盾及时到位。为充分发挥“枫桥式”税务所柔性执法、人性化调节的优势,该局创立了“123”工作法,即组建一个争议调解专家团队、打造“双室”工作品牌和实行争议三步调解机制。“一个团队”是指由司法局法律顾问和前进区税务局业务骨干共同组成专家团队,通过当面“问诊”、电话热线接听和线上视频解答等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业务纠纷法律援助服务。“双室”工作品牌是指在原有“黄策税务工作室”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入调解职能,建立“黄策税务争议调解室”。依托两个品牌工作室,持续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对涉税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全力打造涉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终点站”,实现涉税矛盾争议“一站式”化解。争议三步调解机制是指按照“简单矛盾马上办,复杂矛盾精准办、疑难矛盾合力办”原则,实施三步调处化解机制。用实打实的措施、心贴心的服务,有效把涉税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

企业的需求,就是税务人前行的方向。前进区税务局将继续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着力打造“枫桥式”税务所,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工作。真正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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