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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05-07 15:01 信息来源:第一稽查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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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稽一检通〔2022〕2号


孙英:(纳税人识别号:23070219XXXXXX12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刘亭亭、栾莹等人,自2022年4月27日起对你(单位)2012年4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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