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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大财税助企纾困力度

发布时间:2022-06-17 14:45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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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黑龙江省不折不扣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同时,又聚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纾困解难,充分运用国家授予地方的税收权限,扩面提标,为市场主体减负。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振林表示,针对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黑龙江省重新启动了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金融机构快放贷、多放贷,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压力,合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困、稳岗、扩就业。

除了重新启动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以外,今年黑龙江省级财政又安排了10亿元纾困贷款周转金,加上原有10亿元贷款周转金,总规模达到了20亿元。为进一步发挥贷款周转金的作用,近年来,黑龙江陆续在政策要求上进行了“松绑”,取消了原300万元贷款下限,单户企业年使用周转金次数增加到最多4次。在此次纾困周转金使用上,将针对周转金运行中的梗阻和企业反映的诉求,继续降低使用“门槛”,在使用企业的范围、上限额度、使用期限、周转次数等方面等进一步放宽条件。同时,配合工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企业贷款周转金使用效率,发挥政策应急机制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魏哲表示,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从近几年实施宏观支持政策的效果看,减税降费是最直接、最公平和最有效的,也是最受市场主体欢迎的。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加大留抵退税力度等优惠政策,为此,黑龙江省进一步扩大了受疫情影响减免“两税”政策适用范围。将减免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自有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扩围至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加大了“免租者免税”政策力度。规定将房屋和土地出租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每减免1个月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产和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与之前出台的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每免1个月租金免征1个月“两税”政策相比,优惠力度更大,有利于引导出租人多免租金,推动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努力帮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和经营。

在近期黑龙江省出台的稳住经济一揽子50条政策措施中,涉及税费政策的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在认真落实前期国家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二是扩大实施社保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从原来5个特困行业困难企业,再扩大到制造业为重点的17个行业。三是扩大受疫情影响减免“两税”(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适用范围。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将现行对服务领域困难行业自用的房产免“两税”政策扩大到所有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四是加大减免租金支持政策。发挥税收杠杆撬动作用,将房产、土地出租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每免收1个月租金,对免收租金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两税”,较之前的困难行业每免1个月租金免征1个月“两税”,力度更大,优惠更多。五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优化“银税互动”中小微企业授信审核和风控模式,继续扩大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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