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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06-02 10:55 信息来源:第一稽查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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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稽一 通 〔2022〕 9 号

七台河妇产医院(纳税人识别号:91230900695247674X):

事由:1、配合税务机关检查

2、如实提供涉税资料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2001年4月28日)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通知内容:责令你十五日内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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