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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新闻.黑龙江日报】鸡西市税务局大力推广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 纳税人“红利”看涨

发布时间:2022-06-27 信息来源:鸡西市税务部门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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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鸡西市税务局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于5月31日联合发布2022年第20号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规定,结合本次减税的范围及行业特点,预估新政实行对市场带来的影响,提前梳理办税通道,做到优惠政策不‘遗漏’、操作流程不‘卡壳’、效应辐射不‘掉队’。

该局组织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全体税务干部和机动车销售企业人员,多次开展车辆购置税新政策讲解、培训,熟练掌握新旧政策的区别。多渠道、多角度加强宣传力度。以“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指引,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落实政策前沿阵地作用和窗口工作人员落实政策先锋军作用。通过专人专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手册解析政策、门户网站发布政策、微信服务号推送政策、办税服务厅 LED 屏滚动播放税费优惠政策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遍性、覆盖式宣传。

截至目前,鸡西市税务局办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566辆,减征车购税款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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