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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2-08-15 16:27 信息来源:安达市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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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违法行为编号税收违法类型税收违法手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法定代表人姓名文书字轨文书制作日期应缴罚款合计
91231281MA18XUTU88安达市旭鑫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312812022000001044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2-01-01 至2022-03-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1-01 至2022-03-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1-01 至2022-03-3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1-01 至2022-03-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1-01 至2022-03-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纳税人多次未申报,对纳税人处以2000元罚款,补正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赵伟安税 罚 〔2022〕 69 号2022/8/12100
92231281MA19FE0C51安达市鹏程饲草经销站22312812018000037456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8-07-01 至2018-09-30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7-01 至2018-09-30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7-01 至2018-09-30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7-01 至2018-09-30 个人所得税(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纳税人多次未申报,对该纳税人处以2000元罚款,补正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王艳梅安税 罚 〔2022〕 70 号2022/8/12000
92231281MA1ATQ7D83安达市永欣饲草种植园12312812021000004638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1-01-01 至2021-10-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纳税人多次未申报,对该纳税人处以2000元罚款,补正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王作坤安税 罚 〔2022〕 71 号2022/8/12000
912312811312770509黑龙江省机床工具公司安达销售服务部一门市部12312812022000001037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2-01-01 至2022-03-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该纳税人多次未申报,对纳税人处以2000元罚款,补正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赵会军安税 罚 〔2022〕 72 号2022/8/22000
232302******28381203安达市醉江南生态园酒店分店12312812021000002435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9-01-01 至2019-03-31 增值税(餐饮服务)未按期进行申报 该纳税人多次未申报,建议处罚20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邢印永安税 罚 〔2022〕 73 号2022/8/172000
92231281MA1B3K405P安达市旺达汽车修理厂22312812018000036766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8-07-01 至2018-07-31 个人所得税(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7-01 至2018-07-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7-01 至2018-07-3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7-01 至2018-07-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该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拟对其进行处罚2000元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王达安税 罚 〔2022〕 74 号2022/8/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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