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牡西税 税告 〔2022〕 9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西安区税务局
2022年 08月 03日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西安区税务局2022年7月委托代征公告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牡西税 税告 〔2022〕 9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西安区税务局
2022年 08月 03日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