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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省税务系统刘红丽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

发布时间:2022-08-30 信息来源:党建工作处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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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我省税务系统刘红丽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参加了此次表彰活动。

刘红丽同志是我省税务系统先进典型代表,曾先后获得龙江好税官、黑龙江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五好家庭等荣誉称号,王军局长到我省调研时称赞她为“北国税苑的一枝红梅”。她作为牵头人的“红丽税务工作室”坚持以精细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打造了龙江纳税服务优质品牌。其中,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验做法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发,获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王军局长批示肯定。

此项荣誉的获得是全省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是对先进典型选树激励工作的极大鼓舞。全省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刘红丽同志等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创新实践,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奋进新时代、争创新业绩,为我省税务系统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贡献力量。


刘红丽同志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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