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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5:42 信息来源:抚远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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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抚远市长江路中段,邮编:156500,电话:0454-21599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积极创新,转变职能、健全机制,在市局的领导和要求下,结合我局实际,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2022年,我局持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百姓关注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工作原则,加大税务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了60余条信息,切实满足群众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制作图文3篇,以直观形式为群众带来更加便利的政策解读;紧抓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月、党的二十大学习等特色内容,全年累计审核修改区县动态新闻稿78篇,择优精心编辑12篇新闻稿刊发。其中,中央级媒体发布新闻10篇,省级媒体1篇,县级媒体1篇。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严格按照申请公开要求进行办理和问题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稳推进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质,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管理事项。每月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做好公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上报,确保数据精确性和信息真实性,切实高效推进工作。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研究、实践交流,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进一步推进信息管理平稳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主动及时发布信息。线上加强网站和内容保障规范管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进行部门项目、焦点问题的第一时间发布,以主动公开彰显良好形象。线下持续宣传,制发我局税收宣传月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和局领导走访企业台账,局领导带队入户走访,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大礼包,一对一精准纾困解难。进驻大型商超、东极机场、社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开展税法宣传,通过“税法进校园”为抚远市第三小学学生宣讲税法基础知识。

(五)监督保障有力增强

严格规范发布流程,明确一位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履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职责,信息发布之前进行审核把关,无误后按照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公开。依据市局要求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完成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工作,针对上级下发问题和自查问题立查立该。加强隐私排查,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进行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完美却仍有不足。一方面因岗位调整原因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干部更换频率较高,另一方面信息发布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将固定专人专责进行工作推进,避免人员更换而导致的工作断档等问题出现,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跳起摸高,不断踔厉奋进完成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俯身为民,不断贴近群众满足百姓信息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4892/)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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