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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恒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25 信息来源:恒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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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恒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切实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推动征管改革和提升纳税服务为抓手,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通知公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依规抓好信访问题解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提高涉税舆情反应和处置能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办税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办税厅公告板、LED显示屏、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准确及时公开税费法律法规政策、服务事项、办税流程、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3类181项、 “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188项、税务违法处罚标准、业务办理时限、办公时间、窗口人员信息及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不断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加强政策文件解读。通过“税法宣传进校园”,“税法主题宣传日”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税收知识,采取多种方式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提高宣传深度广度,向社会各界推送税收政策。

3.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法公开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纳税服务方面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等信息进行公开,让纳税人明明白白办税。在行政执法公开方面,依法公开了税务机关的权责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等内容,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事项,向社会各界推送税收政策,通过门户网站推送税收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运用信息技术等方式,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切实发挥内控平台对税收工作的监控功能,及时发现、推送、核查风险防控疑点数据。充分发挥内控平台执法监控、内部管理、执法考评、过错追究各子系统功能,实时监控税收执法等方面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个别月份出现公开的信息表格在外网无法打开的情况,或者打开以后表格内容无法查看,原因是表格的版本不同出现不兼容的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修改;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足。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月度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定期梳理工作亮点,找到切入点,依法依规将税收宣传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提升税收工作整体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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