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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8:52 信息来源:松岭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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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编制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的关注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办公室承办、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配合得当。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机制,防止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二)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

做好外网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按要求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完善信息上网保密审核流程,及时更新区县信息公开内容。在公开渠道上,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微信公众号、外网网站等平台,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

一是通过公文、网站、公告栏、局务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在本局内部范围对经费预算、人事任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

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公告栏、外网网站及时公开税收政策、税务处罚决定等事项,并通过本地官方微信公众号、改革网等新闻媒体,对税收政策、征管措施、办税服务方式等影响较大的事项进行公开宣传。

三是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在办税服务厅免费向纳税人发放税收政策、办税指南宣传册等资料,通过税企微信群、龙税通信息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推送财税文件、税务总局公告等最新税收政策,疫情期间,深入拓展电话、微信等“非接触式”税收宣传方式,并深入重点税源企业问需求、送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纳税人早知晓。 

(三)做好日常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认真做好公开审查、信息报送、网络维护、申请处理、报表上报等信息公开相关日常工作,积极学习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水平。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同级单位的沟通联系,提升应对疑难复杂问题的水平,确保相关工作处理稳妥得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多为内部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信息量较少,对纳税人帮助不大;二是由于我局体量小,业务量不多,有时没有按月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网站信息存在滞后性;三是党委办公室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且兼职较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对照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宣传方式,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便于纳税人查询、获取有效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网站信息的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人才培养和学习培训工作,注重人才合理调配,培养和锻炼专职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局、地区局和松岭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从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出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和答复,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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