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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4:32 信息来源:平房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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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税务局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哈尔滨市平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密围绕平房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的决策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平房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发送外宣新闻稿件12篇,进一步加强最新税收政策、最新纳税服务举措的公开力度,及时让我区更多居民特别是纳税人和缴费人可以常态化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了解政策、学习业务、掌握信息,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二是积极回应,及时发布政策资讯。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利用大厅电子屏幕宣传、网上办税体验与辅导、远程咨询解答与办税辅导等多种方式及时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向社会广泛公开。三是整合资源,不断强化平台功能。围绕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政策查询等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并及时推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税收知识等纳税人重点关切的热点内容,不断扩大微信平台的影响力和覆盖面。2022年,我局通过规定渠道主动公开了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内外网络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公示板、建立税企钉钉群,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定点定向发布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工作。

(五)加强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绩效管理,坚持专人负责,对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负责到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距离对照公开要求标准和上级要求还具备很大的提升空间:如信息公开渠道方面尚需进一步拓展,相关信息资源整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内容丰富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哈尔滨市平房税务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逐步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加强与各大新媒体的沟通联系力度,坚持以纳税人最关心的内容为导向,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并准确把握最新的税费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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