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碾子山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4:54 信息来源:碾子山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齐齐哈尔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省、市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关注,结合区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税务信息服务,大大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碾子山税务局持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信息公开流程及内容把关工作,安排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通过省、市税务局网站、市税务局公众号、黑龙江日报、齐齐哈尔日报、龙江税务等多个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的同时,政策解读同步发布,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了解到与自身切实相关的行政审批内容和税务政策,让数据多跑路,纳税人少跑腿,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人员配合,将工作分工细化,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督促局内各部门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内容审核、平台优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深度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局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条例》,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我局相关信息。二是继续做好市税务局公众号、黑龙江日报、龙江税务等途径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内容,不断优化公开信息。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责任人的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