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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6:13 信息来源:郊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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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分为 6 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19号403室,邮编:154004,电话:0454-6116001,电子邮箱:jqsw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郊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佳木斯市税务局和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立足区局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各项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大办税服务厅的基础和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通过设置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设立液晶屏、公示板等形式,公开最新税收和非税文件、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缴费信息。通过广泛宣传电子税务局、自助设备、市局微信公众号缴费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形式,优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办事体验感。多形式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对各类信息的来源、编制、审查、发布、监督以及对虚假信息的澄清等环节严格把关。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支撑下,各部门各司其职、主动配合、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内容把关、保密审核,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一步促进公开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决杜绝发生泄密事件及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渠道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开办纳税人缴费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在办税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宣传资料、涉税信息,及时公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局依托省局、市局网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了解税费政策的网络平台,便于涉税业务网上办理。电子税务局已经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业务的重要途径之一,功能设计更加全面,业务覆盖更加广泛,办税方式更加便捷,满足了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业务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畅通监督渠道,持续强化监督考核,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纳税咨询和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四类对外公开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进行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郊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专业化程度还需提升;二是监督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郊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强化培训辅导,提升政务公开管理专业化程度,在积极参与上级机关培训辅导的基础上,强化对局内政务公开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辅导,确保依法依规、正确做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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