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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5:02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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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7号,邮编:154007,联系电话:0454-88303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省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回应政民互动。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重点围绕退税减税等税收政策落实、纳税服务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税收征管改革、行政执法公示等开展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二是拓展宣传形式,通过短视频、图解、海报、动漫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解读,全年共创作此类宣传作品300余个。依托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条。印制以“佳木斯市税收宣传形象大使”武大靖形象为主的宣传海报及手册21种40余万份。三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和电话,随时接受书面申请和电话咨询,及时准确进行公众信息回应,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指导,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一是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电话申请、书面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申请服务。二是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职能作用和公职律师的专业性,确保答复规范、准确。三是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对公众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指导,督促基层局规范办理程序。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税收政务工作各项规定与“条例”相适应。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的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二是健全合作机制,加强与政府、财政、海关等部门联系,加强数据信息的传递、交换,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同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三是督导各县(市、区)税务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汇总、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布,并集中在门户网站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规范,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的维护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加强抽查检测,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市政府网站首页开辟“税收政策专窗”,发布“佳木斯税务公众号”二维码。打造佳木斯税务公众号,关注纳税人60万余人,关注人数全省排名第一。精心打造政策访谈节目《税收伴你行》12期,在市广播电台同步推送。创建“纳税人网络直播课堂”,积极打造“云”课堂,举办线上直播培训23场次,观看人数达2.6万余人次,点赞量达1.6万余次。创建依托佳木斯“‘税小惠’税务管理服务平台”信息服务模块,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绩效考评,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评细则,将政务公开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科室和基层税务局考评指标,同时接受省局和市政府的监督考评,接受第三方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以考核促落实、以绩效促实效。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对全局干部及各基层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各部门上下联动,全面提升税务干部依法公开意识与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进行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1

1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的推进力度还不够,个别工作项目落实还不够深入,督导力度仍需要加强。二是公开平台的内容集约化程度还不高,公开渠道还没有充分打通,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还有提升空间。三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问答的效果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四是公众参与税收决策的机制还未理顺,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2023年,佳木斯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要求,以更高质量的公开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佳木斯市现代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一是加强工作统筹督导,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的难点、堵点,逐项对标对表推进。二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健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度和知晓度。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打通各公开渠道,推进内容的共享互通,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四是理顺公众参与税收决策机制,以意见征集、在线访谈、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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