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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乌翠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32 信息来源:乌翠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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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写,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省局、市局有关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公开办关于年报编制有关规定,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的税收问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复,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在区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内容,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做好各公开模块维护工作,便于纳税人浏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流程,落实部门责任,提高信息申请办理质效。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承接、高效回复,力争最大程度满足申请人需求。202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股室协同参与,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配合得当。在信息发布上,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谨和安全,严格执行信息保密逐级审查,所有信息均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审阅后发布,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源头管理机制。在工作内容上,做好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在公开渠道上,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乌翠区局税企联系群、乌翠税务网页等平台,不断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乌翠税务网页改版升级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突出重点业务领域事项公开,便于纳税人查询。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方便纳税人获取各类信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由各股室业务骨干担任导税员,及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同时通过电子LED屏、自助一体化设备、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实体载体,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全局股室考评指标,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和绩效考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利用兴税平台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改进和提升,逐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相关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不够熟悉,政务信息公开专业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门之间工作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服务,提高税务部门的公信力。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由办公室牵头,会同人事部门、纳服部门以及纳税人代表定期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考核结果运用,扎实推动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度和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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